回到教室后,赶上了下课休息,春霞紧张兮兮问我怎么样了。
把大概情况说了说,并且对李薇薇进行威胁,劝她赶紧走人,当然,我没有提钱的事,免得她误会了,想想挺后悔的,因为秦婷这个臊婆娘,被抓住了证据,在他们的威胁下,我才劝说春霞,哪想到李薇薇像个人精儿一样,很快融入进了李家。
当时我迫于无奈,别说有一百万的报酬,即便没有,我也会答应,一旦被曝光出去,茜姐和春霞会用什么眼光看我?说起来,还是我太过心急,思想不成熟,等跟春霞聊过后,才想起了虎哥,不然事情不会到这一步,哎,说起来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要竭尽所能的补救。
春霞一听,不由得喜上眉梢,在我脸上亲了一口,“耀文哥,你最好了,有你这样的男朋友,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
我老脸一红,春霞只看到我的闪光点,如果她知道,茜姐肚子里是我的骨肉,恐怕就成了一生中最大的耻辱和噩梦。
哎,想到这件事,我就心烦意乱,到底要怎么开口,以什么样的方法说呢,亦或者,等道孩子呱呱落地,在慢慢解释回头跟茜姐商量下,看看她的意见。
毕竟如今的我,只能说比同龄人成熟稳重,但很多事情考虑不周到,只想着尽量达到一个左右逢源的效果,可我发现,这么兼顾下去,最累最苦的就是自己,身上仿佛有一座无形的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来,越想放空大脑,越是挥之不去。
其实,何止春霞会做噩梦,我也经常梦到,孩子的事公之于众,春霞离我而去,爹娘痛哭流涕地责骂我,还要断绝关系,时常会惊喜过来,吓得一身冷汗。
搞得我都神经兮兮,难怪茜姐没有第一时间告诉我,她就是担心,这个消息,会影响到我的生活,学业,毕竟处在高三阶段,那是非常关键的。
现在的我,通过自己努力,也能过上吃喝不愁的生活,但那不是爹妈想看到的,村里很难出个大学生,他们省吃俭用,把我送到城里念书,就是为了鲤鱼跃龙门,考个好大学,然后找份踏实的工作,爹娘这方面的思想很保守,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通过毒手堂一年谋取百万的利益,还不及进入一家大公司,当个白领,一年挣个十万让他们更加高兴。
在某些城里父母看来,这简直是死板,不可理喻,毕竟钱挣的多,就是爷,当然,通过地下势力谋取的钱财,多少有些不敞亮。
所以每次叶倩柔给我补课,都是专心致志,尽量学着举一反三,听到她的夸奖,我也挺开心,正巧,晚上我们补课的时候,叶倩柔接了个电话,原来高三年级有个调皮的家伙当兵去了,要叶倩柔签个字,我顺便把他的桌子,搬到了小办公室,这家伙的教材书籍全不要了,叫我们随便处理。
我灵机一动,想到了吴芳,她一直被关在夜总会,对学习充满了渴望,这些书籍近乎崭新的,应该能帮上她。
我跟叶倩柔说,想把这些书捐给山区孩子,她一下就答应了,还夸我有爱心,如果等到放学,我得和春霞一起,不能去找吴芳。
正好还有一节晚自习,反正就是送个书,顺带看看她,时间也应该够,想到和吴芳在一起的时候,我大脑得以放空,能忘却那些烦恼,做一个简简单单的臊年,挺喜欢那种感觉,或季是她身上的特质吧。
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倒是希望,把吴芳留在身边,但有个问题,这十几年来,她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夜总会里,偶尔跟人出去逛逛。
对外界充满了陌生,让她念书的话,也不知道能不能适应校园环境,这一点很关键,就好比,小动物离开了熟悉的地方,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症状,万一我的好意,弄得适得其反,那就郁闷了。
于是,我找叶倩柔请了假,然后弄了个大袋子,把书籍都装了进去,扛着这些东西,走到校门口,尽管有些重量,可对于现在的我,根本不算事儿。
我拦了一辆出租车,赶往夜总会,外边停了几辆豪车,看来这个点,生意挺好的。
门口那两个性感妹子认识我,笑嘻嘻地打招呼,“小帅哥好。”
我点点头,走了进去,老远就看见纹身男,此时他坐在吧台,很快,他也注意到我,立刻走过来,脸上布着恭敬之色。
“耀文哥,你怎么来了!”虽然之前有些过节,但并没有影响他的客气热情,这家伙挺来事的,明明比我大几岁,还喊我哥
“随便逛逛啊,咋啦,不欢迎我么?”我微微纳闷。
纹身男连忙摇头,“不不,你现在可是我们毒手堂的股东,老板来视察,当然求之不得,我只是感到惊讶,你对毒手堂的发展如此上心,实在是毒手堂不可多得的福气。”
这一顿马屁拍得响亮,我干笑两声,拍了拍他的肩膀,“不错不错,你小子有前途。”
把大概情况说了说,并且对李薇薇进行威胁,劝她赶紧走人,当然,我没有提钱的事,免得她误会了,想想挺后悔的,因为秦婷这个臊婆娘,被抓住了证据,在他们的威胁下,我才劝说春霞,哪想到李薇薇像个人精儿一样,很快融入进了李家。
当时我迫于无奈,别说有一百万的报酬,即便没有,我也会答应,一旦被曝光出去,茜姐和春霞会用什么眼光看我?说起来,还是我太过心急,思想不成熟,等跟春霞聊过后,才想起了虎哥,不然事情不会到这一步,哎,说起来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要竭尽所能的补救。
春霞一听,不由得喜上眉梢,在我脸上亲了一口,“耀文哥,你最好了,有你这样的男朋友,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
我老脸一红,春霞只看到我的闪光点,如果她知道,茜姐肚子里是我的骨肉,恐怕就成了一生中最大的耻辱和噩梦。
哎,想到这件事,我就心烦意乱,到底要怎么开口,以什么样的方法说呢,亦或者,等道孩子呱呱落地,在慢慢解释回头跟茜姐商量下,看看她的意见。
毕竟如今的我,只能说比同龄人成熟稳重,但很多事情考虑不周到,只想着尽量达到一个左右逢源的效果,可我发现,这么兼顾下去,最累最苦的就是自己,身上仿佛有一座无形的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来,越想放空大脑,越是挥之不去。
其实,何止春霞会做噩梦,我也经常梦到,孩子的事公之于众,春霞离我而去,爹娘痛哭流涕地责骂我,还要断绝关系,时常会惊喜过来,吓得一身冷汗。
搞得我都神经兮兮,难怪茜姐没有第一时间告诉我,她就是担心,这个消息,会影响到我的生活,学业,毕竟处在高三阶段,那是非常关键的。
现在的我,通过自己努力,也能过上吃喝不愁的生活,但那不是爹妈想看到的,村里很难出个大学生,他们省吃俭用,把我送到城里念书,就是为了鲤鱼跃龙门,考个好大学,然后找份踏实的工作,爹娘这方面的思想很保守,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通过毒手堂一年谋取百万的利益,还不及进入一家大公司,当个白领,一年挣个十万让他们更加高兴。
在某些城里父母看来,这简直是死板,不可理喻,毕竟钱挣的多,就是爷,当然,通过地下势力谋取的钱财,多少有些不敞亮。
所以每次叶倩柔给我补课,都是专心致志,尽量学着举一反三,听到她的夸奖,我也挺开心,正巧,晚上我们补课的时候,叶倩柔接了个电话,原来高三年级有个调皮的家伙当兵去了,要叶倩柔签个字,我顺便把他的桌子,搬到了小办公室,这家伙的教材书籍全不要了,叫我们随便处理。
我灵机一动,想到了吴芳,她一直被关在夜总会,对学习充满了渴望,这些书籍近乎崭新的,应该能帮上她。
我跟叶倩柔说,想把这些书捐给山区孩子,她一下就答应了,还夸我有爱心,如果等到放学,我得和春霞一起,不能去找吴芳。
正好还有一节晚自习,反正就是送个书,顺带看看她,时间也应该够,想到和吴芳在一起的时候,我大脑得以放空,能忘却那些烦恼,做一个简简单单的臊年,挺喜欢那种感觉,或季是她身上的特质吧。
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倒是希望,把吴芳留在身边,但有个问题,这十几年来,她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夜总会里,偶尔跟人出去逛逛。
对外界充满了陌生,让她念书的话,也不知道能不能适应校园环境,这一点很关键,就好比,小动物离开了熟悉的地方,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症状,万一我的好意,弄得适得其反,那就郁闷了。
于是,我找叶倩柔请了假,然后弄了个大袋子,把书籍都装了进去,扛着这些东西,走到校门口,尽管有些重量,可对于现在的我,根本不算事儿。
我拦了一辆出租车,赶往夜总会,外边停了几辆豪车,看来这个点,生意挺好的。
门口那两个性感妹子认识我,笑嘻嘻地打招呼,“小帅哥好。”
我点点头,走了进去,老远就看见纹身男,此时他坐在吧台,很快,他也注意到我,立刻走过来,脸上布着恭敬之色。
“耀文哥,你怎么来了!”虽然之前有些过节,但并没有影响他的客气热情,这家伙挺来事的,明明比我大几岁,还喊我哥
“随便逛逛啊,咋啦,不欢迎我么?”我微微纳闷。
纹身男连忙摇头,“不不,你现在可是我们毒手堂的股东,老板来视察,当然求之不得,我只是感到惊讶,你对毒手堂的发展如此上心,实在是毒手堂不可多得的福气。”
这一顿马屁拍得响亮,我干笑两声,拍了拍他的肩膀,“不错不错,你小子有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