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和肖舜快接触也不过才半天的时间,但是小姑娘感觉这大哥从内外道都透露着一丝古怪。

    他难道还是在嫌弃我是农家女么?

    心里刚冒出来这样一个想法,但是却很快被她给否定了。

    虽然涉世不深,人情世故懂的也不算多,不过凭借着直觉,小姑娘感觉眼前的这个人不是市侩之人,更不会是坏人!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又要做出这样的举动呢?

    难不成是因为他有洁癖?

    一念至此,小姑娘不由的抬头看向肖舜,见他正拿着碗筷吃的兴起,一点儿也没有什么洁癖的症状。

    奇怪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正当她疑惑不解之际,肖舜翻了翻白眼道:“你光顾着看我干嘛,赶紧吃呀!”

    收敛心事后,小姑娘微微一笑:“大哥,你今天帮我了那么大一个忙,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肖舜回答:“我叫肖舜,你今后叫我肖大哥就行!”

    旋即,小姑娘也开始自我介绍了起来。

    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林彩蝶,之所以取这名字,据说是因为她母亲生产哪天,产房内突然飞进来一直色彩斑斓的蝴蝶。

    彩蝶今年二十一岁,文化程度并不高,自从高中毕业后,就和父亲当起了采参人,一年的收入也是非常客观。

    别看她是个大山里的姑娘,今后的假装绝对比一般的城里人都还要丰厚的多。

    毕竟她父亲干了三十多年的采参工作,日积月累之下,也不知道存了多少的钱!

    彩蝶满脸向往的说着:“肖大哥是江海人啊,那地方我在电视上看过,可繁华了!”

    她这二十多年人生中,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距离此地一百多公里远的县城,之所以去县城那还是因为那会儿要上学。

    对于她而言,外面的世界非常的精彩,只可惜却并没有机会能够出去看看。

    见她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肖舜摇头苦笑:“那地方有什么好的,跟这里山清水秀的地方比起来,简直就是差的太远了。”

    彩蝶皱了皱鼻子:“再好的风景看多了也会厌烦,我在这里已经生活了二十几年了,早就对这里产生了抵触心理,要不是因为怕爸爸没人照顾,我说不定找早就出去打工了!”

    对于许多生活在农村的人而言,外出打工是个见识世界以及寻求发展的好办法,毕竟生活在条件有限的地方,前途这玩意看起来就像是一纸空谈似的。

    当然了,彩蝶要的可不是什么发展和前途,她不过就是单纯的想出去外面看看而已,去体验一番其余地方的风土人情,增长一下自身的阅历。

    肖舜理解她的想法,忍不住打趣了一番:“妹子,我听说采参人这个职业可是非常赚钱的,你去打工又那里能比干这个强!”

    闻言,彩蝶有些唏嘘道:“早几年是这样不错,但是现在这一行是越来不越不好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