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成风看到三只鹿的时候,自觉地走到了树后。

    其实,鹿还没有走到的时候,他就听到了脚步声,只是那个时候,小兔子正躺在他胸口,他不想动。

    小小白白的一个毛球,蜷缩在他胸口,爪子勾住他胸口的衣服,尖端偶尔刮过胸口的皮肤,隐隐有点疼痛感。

    兔子的眼睛是红的,什么表情都没有的时候,也给人很委屈的感觉。长耳朵在风里颤颤悠悠,戳一下就抖一抖。

    兔子的身子很软,他总是忍不住用手包裹住兔子的身体,轻轻揉一揉。

    小白兔不仅不躲避,还会很舒服地伸展肢体,用头蹭他的胸口。

    他的常识告诉他,兔子是一种很胆小的动物,很容易会吓死。但这只兔子却敢趴在他胸口,还说他胸口很暖和。

    至于柔软他就不知道了。也许兔子只是在说自己的毛。

    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兔子——甚至这样的人,都没遇见过。

    如果兔子能出现在现实里就好了。

    沈成风忽然有了一种冲动,把小兔子带到现实里。

    工作的时候装在胸口的兜里,或者放在桌子上摞起的文件上。小兔子那么乖,一定不会乱动。

    回家的时候藏进被子里,和兔子睡在一个暖融融的被窝里。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很快就被小兔子的动作打断。

    小白兔注意到了鹿,并且想和他们说话。

    他应该暂时回避。

    兔子从他胸口蹦下去,沈成风被兔子的后腿蹬了一下,心底涌起一阵淡淡的惆怅。

    就像是本来挂在肩膀的勋章,被清洗的机器人取下来一样。

    他知道这是必要的,并且勋章还是属于他,但就是心情不好。

    沈成风并没有走远。

    他半蹲在一棵粗壮的大树后面,注视着兔子的方向。

    沈成风是个很有自制力的人。早年他在军校接受过很多魔鬼训练,维持这样的姿势蹲在树后半个小时,也只是一件小事。

    但过了两分钟,他却稍微偏了一下头。

    为了不吓到三只鹿,他需要把整个身子藏到树后。但那样子,偶尔会看不全兔子的身影。

    只有这样才能把兔子小小的背影全部收入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