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车灯照射下,颤巍巍爬起身的谭秀芬,陆小川陷入沉思。

    刚刚哥们倒车躲避,完全是不想牵扯到麻烦事中。

    同时,也打不过这个长腿大姐。

    现在嘛,麻烦看样子是躲不过去了。

    打的话……这样的谭秀芬,哥们能打十个!

    陆小川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成了局面的掌控者。

    要不要,下车把谭秀芬弄死,然后自己冒充被人拦路劫持的受害者?

    不行啊,这面包车装了行车记录仪的。

    那要不,打开车门,放对方上来?

    杀红眼了嘛,这女人上车,肯定要威胁自己,让自己把她送到安全的地方。

    到时候,自己肯定要反抗的,反抗过程中,为了保命,弄死对方,这个解释就合理的多了!

    行车记录仪有录音功能的,等会谭秀芬上车,哥们可要埋点语言陷阱,以后取证的时候,会有利很多。

    估计能算到防卫过当的范畴里,如果杨妈咪出手的话,搞成正当防卫也有机会。

    陆小川心里不断的盘算,各种行为和反应,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判断极为准确,堪比律师事务所的金牌律师。

    那句话咋说来着?

    具有犯罪倾向或者准备犯罪的人,往往精通相关法律条文。

    陆小川这也算是,时刻准备着了。

    毕竟以前的经历,让他时刻游走在黑色边缘,真到了性命被威胁的时候,以身试法也只能干了。

    总比那些无声无息,丢掉小命的人强,是吧?

    谭秀芬蹒跚朝面包车走来,身后留下一串沾血的脚印。

    来了!

    陆小川准备装作认怂,打开车门放对方上来!

    “陆小川,我看见你了,带我走,给你三十万!”

    长腿大姐的声音不高,却犹如重锤砸在陆小川的心脏上!

    三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