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收徒 收徒(1/3)
九头猪经过一年的精心伺候,被养的白白胖胖,雇来的养猪人这一年看着这些猪糟蹋了不少粮食,心可疼了,杀猪的时候毫不留情,手起刀落便杀了两头,一头被阉割一头未被阉割。
水芹把许晏清和小厮丫鬟们,还有谷大夫那边的人全叫来了,还找了个大厨,用未阉割的猪肉做了三道菜,再用已阉割的猪肉用同样的工序做了三道菜,分别是红烧肉、黄豆猪蹄与蒜泥白肉,再问他们两盘菜哪一盘好吃,胜在哪。
为了不让心理影响味觉,水芹自己都不知道哪盘是阉割的,哪盘是未阉割的,只有大厨知道正确答案。
但阉割与未阉割的猪肉差别实在太大了,特别是蒜泥白肉,即使用香料煮过,但也一股子膻腥味,水芹咬了一口便吐了出来,而阉割过的猪肉,经由香料煮过后,肉质鲜嫩,一丝异味都没有,沾上酱料鲜美可口,还有些许清甜。
若说红烧肉与黄豆猪蹄给他们的震撼还算平常,那蒜泥白肉可就是平地一声雷了,没钱人家就算买了肉,也只能白水里过一过,用油炒都不舍得,但肉在白水里过能好吃到哪里去,也就有肉的滤镜才让他们觉得有几分香。
但这蒜泥白肉却颠覆了他们的想象,明明看着像是用白水煮的肉,只沾上一角酱料,便能鲜得令人吞掉舌头,这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许晏清更是惊讶,他从来没吃过蒜泥白肉,本来还觉得味道应该会一般,谁知尝了却发现美味至极,程度甚至超过了红烧肉与黄豆猪脚,而另一盘却依旧难以入口。
他感觉很是不可思议,对水芹惊叹:“阉割竟如此神奇,竟能改变肉质,这到底是为什么?”
水芹被他逗笑:“因为幼猪的肉是最鲜嫩可口的,我就想着到底怎么才能让这份鲜嫩的猪肉保持下去,后来发现关键之处便是生殖器官……”
她只简略说了两句,许晏清却听得很是入迷,若有所思。
既然阉割这方法可行,那就要开始推行,只是这事还是得慢慢来,毕竟阉割也不是小事。水芹先去找了几家大酒楼的掌柜,用两种猪肉分别做了菜,让掌柜和大厨自己体会。
这肉一下子就让他们说不出话来了,水芹也不含糊,直接将秘诀告诉了他们,但阉割又岂是小事,就算他们知道了也无法,反倒只能加快速度定下了水芹的猪。
于是从今年开始,水芹直接扩大了养猪规模,从十头猪直接变成一百头猪,并且直接贩卖阉割过的幼猪,于是年末水芹忙到飞起,每日都在替猪做手术,又建大猪圈,合理配置粮食与人手,研究猪类疾病。
今日又给十只猪做了手术,水芹忍无可忍,对一旁悠闲看着的谷大夫道:“你就不能帮一把吗,整日过来,却什么都不做,是不是有些太过分了?”
谷大夫脸皮死厚,拿着本书道:“我忙着呢。小勤啊,你也该将收徒提上日程了,这样什么活都能让你徒弟做,多好啊。”
从前谷大夫也有开玩笑般提过,因为水芹一个人,确实会因为各项琐事花费掉不少时间,但她总觉得自己年纪还小,收徒有些早,药童倒是可以有两个,但是现在看来,药童能做的事也太少,还是直接收徒吧。
“你那里有合适的人选吗?”收徒得慎重,对方身家要清白,最好是已经懂医理的,否则要从药童开始学起,时间太长,就算快如水芹,出师也要五六年。
谷大夫哦呦一声:“开了窍了,终于打算收个徒弟玩玩啦?还真别说,我这里有几个人选。”
谷大夫认识的人可不少,许多人都把自家孩子塞进来,谷大夫也来者不拒,导致他一个药堂,竟有十几位药童,要知道一个医馆都没有那么多药童。
水芹开口,他就将身边最出众的三个孩子带了过来,任她挑。
“这是我们谷家旁系的孩子谷丰,天资聪慧;这是我堂姐的儿子孟齐,勤奋得很;还有一位,是我家世交之子林广白,一点就通。这三个可都是我打算收为徒,却纠结不下的好苗子,可别说我不讲义气啊。”
三个男孩都只有十岁左右,见了水芹恭恭敬敬地喊了声蒋大夫,便垂着眼等着水芹挑选。药童与大夫是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若是能成大夫徒弟,那便算是跨越了鸿沟,故三个男孩看起来都很紧张的样子。
水芹开门见山:“我寻徒弟最看重才能,我给你们出三题,谁做的最好,我便收谁为徒。”
第一题便是和穴道有关,医者必须将人体所有穴道都知道的一清二楚,穴道是人体一大讲究。
第二题便是药理,还算简单,按理说药童做的久了都会。
水芹把许晏清和小厮丫鬟们,还有谷大夫那边的人全叫来了,还找了个大厨,用未阉割的猪肉做了三道菜,再用已阉割的猪肉用同样的工序做了三道菜,分别是红烧肉、黄豆猪蹄与蒜泥白肉,再问他们两盘菜哪一盘好吃,胜在哪。
为了不让心理影响味觉,水芹自己都不知道哪盘是阉割的,哪盘是未阉割的,只有大厨知道正确答案。
但阉割与未阉割的猪肉差别实在太大了,特别是蒜泥白肉,即使用香料煮过,但也一股子膻腥味,水芹咬了一口便吐了出来,而阉割过的猪肉,经由香料煮过后,肉质鲜嫩,一丝异味都没有,沾上酱料鲜美可口,还有些许清甜。
若说红烧肉与黄豆猪蹄给他们的震撼还算平常,那蒜泥白肉可就是平地一声雷了,没钱人家就算买了肉,也只能白水里过一过,用油炒都不舍得,但肉在白水里过能好吃到哪里去,也就有肉的滤镜才让他们觉得有几分香。
但这蒜泥白肉却颠覆了他们的想象,明明看着像是用白水煮的肉,只沾上一角酱料,便能鲜得令人吞掉舌头,这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许晏清更是惊讶,他从来没吃过蒜泥白肉,本来还觉得味道应该会一般,谁知尝了却发现美味至极,程度甚至超过了红烧肉与黄豆猪脚,而另一盘却依旧难以入口。
他感觉很是不可思议,对水芹惊叹:“阉割竟如此神奇,竟能改变肉质,这到底是为什么?”
水芹被他逗笑:“因为幼猪的肉是最鲜嫩可口的,我就想着到底怎么才能让这份鲜嫩的猪肉保持下去,后来发现关键之处便是生殖器官……”
她只简略说了两句,许晏清却听得很是入迷,若有所思。
既然阉割这方法可行,那就要开始推行,只是这事还是得慢慢来,毕竟阉割也不是小事。水芹先去找了几家大酒楼的掌柜,用两种猪肉分别做了菜,让掌柜和大厨自己体会。
这肉一下子就让他们说不出话来了,水芹也不含糊,直接将秘诀告诉了他们,但阉割又岂是小事,就算他们知道了也无法,反倒只能加快速度定下了水芹的猪。
于是从今年开始,水芹直接扩大了养猪规模,从十头猪直接变成一百头猪,并且直接贩卖阉割过的幼猪,于是年末水芹忙到飞起,每日都在替猪做手术,又建大猪圈,合理配置粮食与人手,研究猪类疾病。
今日又给十只猪做了手术,水芹忍无可忍,对一旁悠闲看着的谷大夫道:“你就不能帮一把吗,整日过来,却什么都不做,是不是有些太过分了?”
谷大夫脸皮死厚,拿着本书道:“我忙着呢。小勤啊,你也该将收徒提上日程了,这样什么活都能让你徒弟做,多好啊。”
从前谷大夫也有开玩笑般提过,因为水芹一个人,确实会因为各项琐事花费掉不少时间,但她总觉得自己年纪还小,收徒有些早,药童倒是可以有两个,但是现在看来,药童能做的事也太少,还是直接收徒吧。
“你那里有合适的人选吗?”收徒得慎重,对方身家要清白,最好是已经懂医理的,否则要从药童开始学起,时间太长,就算快如水芹,出师也要五六年。
谷大夫哦呦一声:“开了窍了,终于打算收个徒弟玩玩啦?还真别说,我这里有几个人选。”
谷大夫认识的人可不少,许多人都把自家孩子塞进来,谷大夫也来者不拒,导致他一个药堂,竟有十几位药童,要知道一个医馆都没有那么多药童。
水芹开口,他就将身边最出众的三个孩子带了过来,任她挑。
“这是我们谷家旁系的孩子谷丰,天资聪慧;这是我堂姐的儿子孟齐,勤奋得很;还有一位,是我家世交之子林广白,一点就通。这三个可都是我打算收为徒,却纠结不下的好苗子,可别说我不讲义气啊。”
三个男孩都只有十岁左右,见了水芹恭恭敬敬地喊了声蒋大夫,便垂着眼等着水芹挑选。药童与大夫是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若是能成大夫徒弟,那便算是跨越了鸿沟,故三个男孩看起来都很紧张的样子。
水芹开门见山:“我寻徒弟最看重才能,我给你们出三题,谁做的最好,我便收谁为徒。”
第一题便是和穴道有关,医者必须将人体所有穴道都知道的一清二楚,穴道是人体一大讲究。
第二题便是药理,还算简单,按理说药童做的久了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