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老幺一瞬间所有注意力就被方小悦的话语给吸引住了,压根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两条腿正不自觉的朝着孙学斌那张桌子走了过去。

    “来来来,先在这边等一下,等凑满了十个人,一起送你们去吃饭。”

    孙学斌看到终于有一个人愿意来参加团练了,那个兴奋啊,早早就将之前想着要严格选拔,严格挑选等等想法丢到了脑袋后面去。

    没法,谁又能知道这些老百姓连饭都吃不起了,居然还抱着好男不当兵的腐朽想法呢?

    “能,能先吃饭吗?我饿了。”

    由于此时县衙里正在做晚饭,从县衙里飘出的肉香味,让万老幺壮起胆子询问了一句。

    “这个嘛,可以可以。”

    孙学斌这个时候突然之间脑子开窍了,他想起了这些老百姓的情况,感觉这个要求可以满足。

    很快,一大木桶煮好的米饭,一桶煮好的红烧肉,一桶菜汤就被几个衙役嗨着嗨着的抬了出来。

    接过崭新的木碗,走过去,负责掌勺的一个穿越众看他是第一个报名参军的,感觉应该给点优惠,于是乎就给他舀了满满的一大勺红烧肉,还有米饭,整个木碗压得紧紧的。

    万老幺就好似生怕有人抢了他的肉,饭一般,捧着木碗就缩在了县衙围墙边,筷子尚未插入木碗,嘴边的口水就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虽说他算是一个兼职的猎人,但实际上,猎人也不是经常能够吃到肉的。

    这年头到处都是饥荒,猎人打到猎物的第一考虑就是拿到集市上卖掉,换成铜钱,然后去购买米粮,这样才能够让一家人不至于饿死。

    如果哪个猎人打到猎物就在山里烧烤了,快活了自己的胃,那么这家人多半是会被饿死的。

    毕竟一只猎物吃下肚子和换成米粮吃下肚子,提供给肚子的热量是完全不一样的。

    但肉就是肉,其好吃的程度却是米饭难以比拟。

    更何况在这个时代,大多数的老百姓都吃不起满满的白米饭,他们只能够用窝窝头,麦饭等等食物来填饱肚子,毕竟如果将谷子变成白米,那些损耗是多数人都不愿意承受的痛苦!

    不管怎么说,当万老幺大口大口吞食着红烧肉,红烧肉酱汁与白米饭混合的香味早就传入了其他人的鼻孔里。

    同时在孙学斌的大声宣扬之下,在场等待招工的人群飞速知道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当团练兵,工资比当长工高一半,还能多吃肉!

    这个时候就有一个傻叉蹲在墙角吃肉吃白米饭呢!

    好吧,不管是方小悦还是孙学斌都低估这个时代老百姓对肉,对白米饭的渴求。

    实际上,去当种田的长工,也是能够吃到肉的,只不过比当兵吃肉次数少一些。

    但此时在他们的脑海里就只剩下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当兵才能吃到肉。

    好吧,前后不到十分钟时间,尚未等万老幺吃光木碗里的食物,一大群人就涌在了孙学斌的桌子前,情绪高昂的要求加入团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