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阙安夺门而出后,去了动物园,又一次去找了狼族师。

    听完他来的目的后,狼族师摇摇头,啧啧道:

    “再次变人?恐怕不行,至少我是没这能力,我要是早出能做到去了,还用在这笼子里待着?”

    而上次他给阙安那瓶药是最后一瓶,再也没有了。

    他好奇道:

    “怎么了,怎么突然想变人了,当狗不是挺好的吗?”

    有吃有喝还有人摸毛,这可是前几天阙安的原话。

    怎么就突然想不开了?

    而且那人看起来也确实挺有钱又挺靠谱,一直傍着不好吗?

    阙安没回答,撩了撩眼皮:

    “那还有谁有办法?”

    狼族师正打算摇头,突然灵光一现,一个名字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

    “有有有,有一个人,你去找他,他也许能帮你。”

    阙安歪了歪脑袋,眯起眼道:“谁?”

    阙安依照狼族师的指示,走到楼下,对了对门牌号。

    304号A栋2楼。

    就是这里了。

    他抬起爪子正打算叩响房门,却发现门没关,而是虚掩着的,叫了几声无人理睬后,便索性直接进了门。

    房间很小,只有一个独间,杂乱的东西多得挤满了房间,床上、衣柜里和桌子上凌乱的衣物,都能看出平日房间主人十分不爱收拾房间,而这里面最瞩目的,当属桌面上摆着的一套配置齐全的电脑。

    摄像头、机械键盘、超大显示屏,都是妥妥网瘾少年的标配。

    电脑桌散发着劣质的油漆味,墙壁上掉落下几大块墙皮,滴滴答答的雨水从屋顶上滴到红色小桶里。

    不出意外的话,这台电脑应该是屋内最值钱的东西。

    而且奇怪的是,整套房间无论是从布局,还是从黑白色调的色系来看,都是简洁明快的风格,但电脑桌前却有着几个风格迥异的粉色蝴蝶结。

    不仅有粉色蝴蝶结,还有粉色逗猫棒,粉色小裙子,粉色小枕头。

    粉得清纯脱俗,少女感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