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思哲?!

    一口燕麦片差点没喷出来,一听到这名字就想笑。

    说实话,想见他的是外面的小丫头,她对奢侈品牌没感觉。

    希宁好不容易忍着,将嘴里的燕麦咽下,拿起旁边的帕子擦了擦嘴:“他是谁,我找他干什么?”

    “早上那个人你没看到?”男爵夫人也是一副紧张得要命的样子。

    “看到了,长得真丑。”希宁手里拿着勺,在碗里转着。

    丑?男爵夫人用怀疑的目光看着她,女儿不要是审美出现问题了:“什么样子的男人算是帅的?”

    希宁下巴朝着身主亲爹一扬:“爹哋呀,又高有壮,现在稍微有点发福了,但还是仪表堂堂,据说年轻时帅得不得了。”

    好闺女,有眼光!男爵脊梁都挺直了,眼睛都有点发亮了,好似年轻了好几岁。

    这个彩虹马屁拍得是又亮又香,男爵夫人都忍不住刮目相看了。顺着意思也来一个:“确实,只要是聚会时,他总是最显眼的。有人过来说媒时,我马上就答应了,晚上高兴得睡不着。”

    “咳咳~”男爵心情大悦,装模作样地:“那个,镇上的一家租金该收了,都拖了一个多月了。正好老约翰要去,那你就跟着去吧,不要忘了戴项链。”

    “噢。”希宁不动声色地继续吃早餐。

    身主艾尔拉菲是威廉姆斯男爵夫妇的最小女儿,上面还有七个哥哥姐姐,不过在这个儿童死亡率比较高的年代,只活下来四个。二个姐姐全都出嫁了,嫁得比较远,到城里去了。二个哥哥一个还在城里的学校读书,一个在外面创业,等到爹死了后才回来继承家业。

    作为最小的、算是中年得女的女儿,男爵夫妇自然更加宠爱点。

    薇薇安得知要去镇上,高兴坏了。这里方圆百里也就一个镇一个庄园,那个大名鼎鼎的猎人一定去镇上的。

    从梳妆盒里取出项链,吊坠是朵玫瑰花。家族每个后代都有这样的项链,只要到了十岁,就会找首饰匠打造一条。而原版的在威廉姆斯男爵手里,等他死后就会给继承人。当女孩出嫁后,这就是陪嫁,只有那么一条。这就相当于家族标志了。

    老约翰是家里的老人了,而且是几代人都在庄子里干活,他带着刚成年的儿子小约翰坐在马车前驾车。

    希宁带着女仆上马车,小约翰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竟敢觊觎小姐,被老约翰在脑袋瓜子上拍了一巴掌。

    “我看的是薇薇安。”小约翰摸着被打的脑勺轻声嘟囔。

    “知道就好!”老约翰瞪着眼睛警告着:“以后站远点,小心伺候着,小心老爷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二十公里的路,四匹马慢悠悠地小跑,一个多小时也就到了。

    这个小镇并不大,中间是圆形的花坛,花坛中央摆放着一个大理石圣母雕像。整个小镇围绕这个神像呈开放式布局,大约也就五十多户人。

    围绕中心的一圈,是最好的地段,就是黄金商业圈,这一圈不是教堂就是商铺。房子都是黑漆漆的,有点历史的。从这里能看到四周的远山,山上满是积雪。就是这圈高山,让这里与世隔绝,想要出去,就算有马,也需要花费个二三天时间。

    在西面的高山上,遥遥地能看到一座城堡。尖塔高耸,气势磅礴,也是全黑的,感觉有点阴森。那就是德古拉城堡,距今已经有四百多年历史了。

    马车停在了一个二层楼的酒馆店前,老约翰带着儿子进去收租,薇薇安则跟着她去旁边的针线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