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丽丝喜欢写故事。

    她沦陷在虚无缥缈的浪漫主义里,无法自拔,天真烂漫而又愚蠢透顶。

    有时候是来自东方的勇者解救西方的公主,打败邪恶的龙。有时候是圣人与妖女的虐恋情深,有时候是大魔王下凡爱上平凡女孩的故事。

    但她写的最多的就是安娜.福克斯的故事。

    在她稚嫩的笔下,那是个英姿飒爽的女骑士,誓死守卫自己的国王,并且为其摇旗呐喊、至死不渝。

    ……

    温妮第一次见到芙丽丝的时候,对方还是个奶娃娃,咿咿呀呀地笑,露出了贝齿。

    温妮没忍住,捏了捏小萝莉的脸蛋。软绵绵的,嫩得仿佛能掐出水来,奶香奶香的。

    然后,奶娃娃笑了,露出了甜蜜的小酒窝。她当时的金发还很柔软,但也很细碎,碧蓝色的眼睛成了一条细缝儿。

    温妮当时已经是个女孩儿了。

    她穿着咖啡色格子裙,褐色的长发被鲜红的蝴蝶结装饰得漂亮精致,戴着金丝边眼镜,黑色皮鞋的足尖也是规规矩矩。

    深棕色的漂亮眼睛里,闪烁着好奇的光芒。她抱着一本厚重的书籍,却意外发现了比研究地理更有趣的事情——这个奶娃娃的笑声。

    典型的富家千金。

    这是温妮人生中头一回感受到“可爱”的实质含义——软软糯糯的奶娃。

    ……

    芙丽丝皮相是西方人的专属相貌,金发碧眼,玲珑娇俏,笑起来时眉眼弯弯。眼睫卷翘纤长,嗓音轻软甜腻,说话总像是撒娇。

    她喜欢穿着粉嫩嫩的洋装,抱着纯白的兔子玩偶,时不时蹦蹦跳跳地走路,总是乐呵呵地傻笑。

    她总是撅着嘴,娇滴滴地唤:“温妮姐姐,你保护我吧?”

    温妮每次都会回馈以白眼,毫不客气地揉乱来者细软精致的金发,然后让她滚蛋。

    ……

    芙丽丝真的是个愚蠢的女孩子。她成绩差劲,却又不思进取。她不懂得巴结与讨好,嚣张跋扈、趾高气昂,完全就是个小白痴。

    家族对她并没有太多特殊照顾,但她是温妮的朋友,温妮对她几乎算得上是溺爱了——那个家族的人都不讲什么道理,温妮恰恰属于那个家族。

    一般来说,都是温妮跟在她身后给她收拾烂摊子,而温妮的兄长则不止一次对芙丽丝横眉冷对。

    可芙丽丝却又粘温妮粘得很紧。

    直到芙丽丝死亡,温妮都不知道对方是有意还是无意来让接近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