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no!”

    “陆先生,我们接受你的分成协议!”

    杰瑞夫甚至没有太多的挣扎,直接就选择了妥协。

    陆鸣面色不惊地让岳鹏去拿早就已经准备好的合同,看起来早就吃定了nbc一样,但其实陆鸣的内心是有些小庆幸的。

    如果想要和其他两大电视公司谈合作,虽然不是不能谈,但如果三巨头之一的nbc率先不接受这种分成合作方式,那后面的两个电视公司恐怕也很难接受。

    毕竟陆鸣的节目再火,也只是在华国火,不一定在米国也能火起来,这种不确定性就像挖宝藏。

    没有人会愿意在宝藏还没有挖出来的时候就先许诺分一部分给别人,人们更愿意接受的方式是自己购买下来藏宝图,然后自己去挖取宝藏。

    不过反过来说,能够让杰瑞夫下如此大决心,也是因为陆鸣的节目创意确实独一无二,对杰瑞夫的吸引力非常之大。

    合同拿出来,李约翰作为代理人就直接和陆鸣签了合同,双方交换合同。

    合同里面的主体内容,就是陆鸣必须在前期向nbc提供免费的节目版权以及订制节目模式,而作为回报,nbc会回报以5的利益。

    这里面5的利益并不是纯利润,而是直接获得的收益。

    而且陆鸣以后在米国的节目版权海外授权必须与nbc单方面合作,不能与其他电视公司合作,合作模式同上。

    最后就是陆鸣有权决定旗下哪个节目进行海外授权,哪个节目不进行海外授权。

    华国路明文化传媒公司与米国nbc正式达成长期版权合作,而双方合作的第一个版权就是《非诚勿扰》。

    “一周之内我会将订制的节目模式发给你。”

    陆鸣将订制节目模式的“发货”时间告诉了李约翰,这一周时间其实都是说长了,因为所谓的订制节目模式一直就在自己的脑海里,自己只是在这一周的时间里面抽空付诸到纸面上而已。

    但是这句话在李约翰耳朵里却是无比震惊的。

    因为订制的节目模式虽然没有节目大纲那么详细,但是也是需要很长时间构思的,其中还需要做很多的市场调研,通过市场调研来分析观看喜欢什么样的节目模式。

    作为合作方,李约翰已经准备好为陆鸣提供市场调研数据了,市场调研加上新节目模式构思,至少也要一个月的时间。

    但是陆鸣竟然直接说自己只需要一周的时间,难道这个男人真的像华国电视圈传言的那样,是个天才吗?

    李约翰虽然心里抱有这样的疑问,但是李约翰认为陆鸣是绝对不会糊弄了事的。

    因为这个合作方式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版权提供方的收入会根据节目开播后的利益上下浮动。

    如果陆鸣想要随便写写糊弄了事,那最终造成的结果就是新节目成绩扑街,nbc反正没有支付基础的版权费,肯定会迫不及待地把节目砍掉,甚至连多尝试一下的耐心都没有。

    这样的话陆鸣那就真的是得不偿失了,所以李约翰断定陆鸣肯定不会敷衍他们,反而会全力做好这个订制节目模式。

    “那就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