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时欢万万没想到的是……

    顾言耀心黑至此——肥肉从他手上过了一遍,肉留下了,他只抹了后人一手的油。

    朝廷每年赈灾银两不是什么五十万,更不是今年的三十万,而是雷打不动的二百万。两百万赈灾银两,到了江南这边,就成了三五十万,而这还是官面上的说法,至于到底多少真正用在赈灾上的,怕是更加宛如九牛一毛了……

    她色厉内荏的模样,失了一身优雅。

    孙大爷不知内情,一时间也不知道对方的“不”是几个意思,只是本能的有些战战兢兢,提了提臀部,整个人下意识绷地紧紧的,“姑娘您的意思是?”

    她摇摇头,并没有同孙大爷多言其中内幕,只是低了低头,“谢谢大爷所言。不瞒您说,这次我去江南,就是为了此事而来。如今,大爷,您既说起了许多,小女子便斗胆问一问,大爷手中可是有一些证据,所以顾言耀才如此穷追不舍地要置你们于死地?”

    绷着的人还绷着,眼见着眼神都开始飘乎了。

    这一路走来,实属不易,多少次死里逃生,早就已经练就了一身谁都不信的铜墙铁壁。

    对,眼前的姑娘的确是救了自己没错,对,自己也的确是如实相告了没错,可……那些证据就像是自己的最后一道保命符,若是这般交了出去,自己这边,便真的没有半点价值和倚仗了……

    他在犹豫不决,时欢也不摧,也没有进一步作出任何承诺,俯身为自己倒了一杯茶,优哉游哉地等着。

    大爷却颇有些坐立难安地,半晌,才问,“大小姐。方才,大小姐所言,可句句出自肺腑?大小姐可真的不会对我老伴下手?”

    时欢含笑点头,“贵夫人甚是亲和,总让人想起祖母,我对她并无半分恶意。”

    所谓想起祖母,老爷子也知道只是客套话。自家老伴就是个没文化的乡野村妇,热心是热心了点,但要说和时家的老夫人相比,却实在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对方不过是谦词,他也不会当真。

    他半起了身子,从里衣衣襟里取出一个用亚麻布包裹着的包袱,颤颤巍巍地打开,露出一方藏青色的布料,料子显然有些年头了,洗地发了白,打开藏青布料,里面还用一团棉絮又过了一层,兴许是自己也有几分不好意思,抬头讪讪笑了笑,“给老头子的那位官人,用竹筒包着,我打开看过……人的好奇心嘛!真真儿罄竹难书啊!那竹筒搁怀里硌地慌,所以,老头子我才弄了一层棉絮……”

    拨开棉絮,露出里头一只竹筒,他摸了两下,才小心翼翼地递过去,“那位官人自称姓林,至于官居何位我却也不知。他临死前给我的竹筒,说是贤王罪证,让我一定要送进帝都去……”

    “死……了?”

    “是……老朽识得些字,在县令爷手底下谋了份差事。每日当值回家,都要途径一片不大的林子,那一日和往常一般无二,走着走着只听到很重的呼吸和夹杂着几声痛苦的闷哼,过去一看,就瞧见浑身是血的林官人。”

    “老朽不愿惹事……”说着,面色微赧,“彼时答应不过就是权宜之计,咱们这样的小老百姓哪里能招惹天家人呢?所以,老朽虽得了罪证,却也没打算真的去帝都……大小姐,我知道这样多少有些言而无信,还是对一个已逝之人的相负。可……”

    时欢点了点头,并无任何负面的表情,反倒说道,“可以理解……”

    “天家”二字,对普通百姓来说,是过于遥远的不可撼动,相较而言几乎就是以卵击石了。谁都不是孑然一身存在于世的,做不到为了一个陌生人的托付而孤注一掷。

    这本来就很正常。

    “大小姐真是个通透的人。”孙大爷叹了口气,“我就是个寻常人,说难听些,他贤王纵然罪行累累而罄竹难书,纵然他贪没了再多的赈灾银两,可……可小老儿到底是有命活着的啊,小老儿的家小都还活着的啊!可、可对上天家,您瞧瞧、您瞧瞧、这还未进帝都呢,命就差点儿交代在荒郊野岭了是吧?”

    时欢点点头,握着那竹筒,沉默着没有说话。

    的确就是如此。世人总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推崇英雄主义,却也忘了,这天下间,多少所谓“英雄”不过是身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