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安城热爱蹴鞠。或者说,整个大宋有蹴鞠的风尚。甚至,还有专门的蹴鞠节日。上至王亲贵族,下至平民百姓。

    不过,组建一只蹴鞠队伍则是上层人才能干成的事。赞助者最高者有亲王,最低者便如林盛这般的落魄侯爷。林盛是再也赞助不起了。他的家底不够支撑一个队伍的开销。但若是有机会,他还是愿意投入。

    因为曾经,他跟冠军一步之遥。

    对于林盛来说,再多的女人都比不上一个冠军。他的心性还停留在少年的自己,从未长大过。

    要赢一次,至少赢一次。这是他的执念。

    赢了,就会捡回他那失落的自尊,赢了,他才可以重新开始。

    要赢。

    明安城里的蹴鞠队伍非常之多,不过最强的就是四五支,常年霸占前三名。每年都有蹴鞠赛事,重量级的是年中那场。

    这些队伍里的队员也是千姿百态,什么人都有。一个队伍里,既有尊贵的王爷,也有农家出生的鞠客,就是专门踢球的。很多队伍的赞助者都亲自下场踢球。球技也不会比那些专业鞠客差很多。

    林盛滔滔不绝地介绍着明安城的有关蹴鞠的事儿,听着林文轩和林玉喜连连称奇。

    林云喜道:“伯父,您看我行吗?我也很喜欢蹴鞠。”

    看着林盛似乎要组建一只队伍,林云喜立马自荐。

    林盛道;“不急。你们都太小。”

    林夙问道:“爹。今日是谢家主场吗?谢家也有队伍吗?”

    林盛道:“有。他们是强队,这几年刚起来的。去年的冠军就是他们。今日谢家对战的是陈小公爷。你们去看了便知。”

    蹴鞠有专门的场子,位于明安城的中心,最繁华热闹的地段。林夙粗粗地看了一下,看到两边似乎都允许百姓观望,但今个儿全部都封闭了。

    到了场子里面,林夙看到爹的脚步都轻快了。

    里面还有人认识林盛。看到他便打招呼,有叫盛哥的,也有叫侯爷,盛爷。反正很是热络,可以看出林盛没少来这儿。

    林夙感慨,难道到现在都还是个八品,敢情是不务正业。

    后宅的女人为了他咬死要活,林盛自己天天跑这里看球来了。

    今天的这场练习赛是内部的,来的都是些达官贵族,也要携带家属来看球的,当中也有不少贵妇。

    他们坐在观望台上,两边林盛都认识,随意地打了个招呼。林夙发现,古人和现代人,父母介绍孩子都是一样一样的。

    “这是……”

    “犬子。”林盛道。“夙儿,叫人。这是你王伯父。”

    林夙无奈地乖巧说:“王伯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