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

    马萨诸塞州州立监狱。

    上午十点,又到了每天一次的放风时间。

    这是所有囚犯们最期待的时光,因为在这一个小时里,他们将不再面对冰冷的墙壁与牢笼,能沐浴在和煦的阳光和微风之中,体验到短暂的自由。

    自由,他们最奢望的东西,没有之一。

    如同所有囚犯一样,在狱警的“驱赶”下,堤腾野好似被人圈养的畜生一般,离开监狱,来到外面的大操场上。

    他讨厌这种感觉,极其讨厌!

    不过,为了避免以后在这里常住,他必须暂且忍耐一段时间,一个月,说长也不算太长。

    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来到监狱之后,他便给自己设定了一个暴虐的脾性,与当初在法庭之上的软弱完不同,因为他很清楚,软弱那一套能打动心地善良的普通人,但对于监狱里的囚犯来说,根本行不通,那样会进一步激发他们嚣张的气焰。

    他为此付出一了些代价,来到监狱的第一个晚上,在食堂用餐时,一名可恶的小偷竟试图抢走他碗里的玉米棒,即便他对那根白水煮出来的玉米棒丝毫没有兴趣,但他依然奋起反击了。

    没有用手,也没有用脚,而是用牙齿,生生的从那名白人小偷手上咬下一块肉,这样才符合一名精神病患者的行为。

    虽然头部遭遇两拳重击,但一切都值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从那以后,a区监狱里再也没有人愿意招惹他这个精神病。

    与他同住一间牢房的黑人壮汉马克,不仅不敢欺负他,而且几乎对他百依百顺,睡觉时还用塑料脸盆罩住半张脸,似乎生怕熟睡之中突然被人抹了脖子。

    大家都很怕他,这样很好,他也乐得安静。

    今天外面的天气很好,晴空万里,微风和煦,他自然也想好好的享受一番,但比较可惜的是,他不能像正常囚犯一样,悠闲自在的漫步在操场之上,因为那样太过正常,而他则一名精神病患者。

    隐晦地瞥了眼视野尽头的高耸围墙,他心里很清楚,其上不仅有高压通电的铁丝网,还有方位无死角的摄像探头。

    他不能被摄像头捕捉到任何一丝的正常举动,因为那很可能成为可恶李亚东对付他的筹码!

    于是,他找了个还未被人占据的光秃土地,一屁股坐下,开始用手指在黄土地上画着一些他自己都感觉很诡异的图案,与此同时,嘴里还时不时的发出几声“桀桀”阴笑。

    路过的囚犯都会下意识的远离他,这让堤腾野很满意,因为他知道这些囚犯的所见所闻,只要合理利用,将他对产生十分有利的影响。

    只是他丝毫没注意到,就在他沉浸在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中时,不远处的健身区,两双眼睛正若有若无地在他身上徘徊着。

    有资格使用健身区的什么单杠、双杠之类的健身器材的人,在整座监狱里只是一拨,那就是红魔会成员。

    他们部来自于监狱最臭名昭著的d区,而那里关押着的囚犯,刑期至少十年以上,而红魔会的老大红魔,刑期更是长达86年!

    整座监狱里虽然团体众多,但没有任何一股势力,胆敢挑衅红魔会的权威。

    其实他们的会众并不算多,仅有二十人不到,而排名第二的鬼手会,会众则有四十多人。

    那为什么他们能如此嚣张跋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