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当初你跟了我,也不用天天这么没脚鸡似的赶,真当自己是王熙凤啊?告诉你,王熙凤不长命的!”王安妮满足感瞬间爆棚,“哎,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你面前,你没有珍惜,如果上天再给你一次机会……”

    阎立听到这里,有点迷茫了。王安妮是手上真有东西,还是以此为借口泡马子?再聪明能干的女人也有点玛丽苏幻想——霸道总裁穿越人群,对扑上身的美女熟视无睹,只为我而来……

    咳咳,算了。再想下去鸡皮疙瘩要起来了。

    王安妮不是霸道总裁,她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大家都不是能为爱情奋不顾身的人。

    她目光往别处一扫,在隔壁的隔壁桌看到一个眼熟的身影。等看清楚脸,电光石火间,她记起来了。十来年了,想不到到现在她还记得那人是谁。

    “怎么,看到熟人?”王安妮往她的视线方向看去,桌子旁坐一家三口,穿着体面的夫妻,五六岁大的小男孩,三个人其乐融融地吃着。

    “没什么。”

    “不会是前男友吧?”王安妮转过脑袋,眼睛里闪着兴奋,文学细胞瞬间觉醒了,“我未婚,他已娶,老婆孩子热炕头,再见面,哎,怅惘啊……”

    阎立翻了个“你丫怎么不去写”的白眼,快手切了自己的鞑靼牛排,刀功惊人,全是一般大小的均匀方块。

    她叉起一块,沾了酱汁,填进嘴巴,“不是他,你看旁边那个人!”

    旁边站了个倒酒的侍者,五十来岁的样子,已然凸肚谢顶。

    王安妮夸张地倒吸一口凉气,慨叹道:“不是吧,你当年口味这么重?!”

    阎立冷笑道:“你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玩意儿?我之所以认识那个人,是因为十来年前,我在这家餐厅的后厨干过杂工。”

    “哇哦!”王安妮瞪大眼珠,他最开始认识阎立时,她已经是一副精致冷漠的女精英姿态,想不到还有这种“草根期”。“十多年了还念念不忘,怎么,他是你仇人?”

    阎立笑了,“你怎么一定猜仇人?”

    “拜托,”王安妮靠回椅背,嘴角噙笑,“这年头恩情转眼就忘,难忘的除了初恋,就是仇人了!再者,你一小杂工,鄙视链最底端,还指望人人敬你爱你?”其实算不上仇人,不过他教会她很重要的一课,虽然是以很令人不快的方式。

    那时候阎立二十岁,刚从南方小城到京市。身上的钱买了火车票后还剩二十几块。手上虽有一张文凭,但学校是不知名三本,聊胜于无。

    她要在车水马龙的大城市活下来,所以第一份工作是包吃住的后厨杂工。

    餐厅每次打烊,她会看到一整个脏盘子脏碗的世界,满满堆在碗橱间。天气热时,会有苍蝇绕着盘旋,蟑螂则旁若无人地出来散步。

    阎立呷一口红酒,微微仰头,露出修长的颈部线条。

    “所以,我从不怀念我的二十代,尤其开头那几年。别人忙着恋爱,我忙着果腹。王安妮,你是不会明白那种苦的。”

    王安妮骨子里有点北京爷们儿的大男子主义,是那种“你哪不服”的侉气,这种气质平时挺讨人厌,但也有个敏感的软肋——他见不得妇孺受苦,尤其阎立还是他喜欢过的女人。

    他有点不自在起来,低声嘟囔道:“我小时候家里条件也很普通,后来……北京市到处都开始拆迁,我又是几代单传。”

    阎立耸耸肩,表情很放松,“这家餐厅的东西还是不错的,我在后厨洗碗的时候就好奇过他们家的味道,托你的福,想不到时隔多年,今天居然凑巧吃到了。”

    “你还没说那人跟你到底什么过节?”王安妮探过脑袋,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一时间连此行的真实目的都抛到脑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