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禾点点头,看了看墙上钉的菜谱,又将其他的菜谱挑着几个写了一遍。

    第一行是繁体字,第二行是简体字。

    周围的人们顿时叫了起来“小姑娘,你第二行字都是缺胳膊少腿的,这可不好!”沈禾马上拱手说道“这位大叔明鉴。我也不是故意写错字,而是小二哥学问有限,实在是记不住那么多比划的字体,我这才改良了一下,方便没读过书的人认字。要说读

    书,自然还是要规规矩矩按照原先的字体写的!我这只是无奈之举,还请明鉴!”

    那位大叔听了沈禾的话,这才点点头说道“小姑娘还算懂事。小小年纪就写出了自己的风骨,难得难得。不知道小姑娘是……”

    那个大叔原本想问沈禾是哪家小姐的,可是一看沈禾身上破旧的衣服,顿时说不出来了。

    沈禾马上懂了对方的意思,顿时不好意思的说道“我父亲原本是个秀才,前几年过世了,我的字都是父亲教的。”

    只好把所有的原因推给自己的便宜老爹了!

    周围的人们顿时露出了恍然的神色。

    即便是如此,也已经是神童了。

    可惜是个女孩子,不然……

    太可惜了!

    沈禾此刻完全没有觉得有多可惜,她心底各种庆幸自己三岁的时候,被妈咪死活逼着练习书法,给自己找了那么多字帖临摹。

    如果不是前世临摹了那么多作品,只怕这辈子只能做个睁眼瞎了!

    果然,没有一项才艺是多余的。

    那个掌柜的打赌输了,倒也光棍,直接点出了五十文钱就要递给沈禾。沈禾摆摆手,说道“只是一点小事情,不值当认真。这位大叔说的对,做学问就是要扎扎实实,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偶尔为之还可以,真正用到实处的还是夫子教的学问

    。”

    那一群人见沈禾年纪小小,说出的话跟大人样,顿时刮目相看了起来。

    等跟大家都混熟了之后沈禾终于提出了自己的问题“诸位伯伯叔叔,你们看我这笔字还能过眼么?”

    “能能能,小小年纪就有风骨,太难得了。”刚刚批评沈禾的那个大叔马上开口说道“比起我们镇上的学院里的夫子也不遑多让了。”

    沈禾微笑着提出了自己的第二个问题“那如果我想找份抄书的活计,能不能行呢?”

    周围的人们一怔,第一次见女孩子抄书的。

    不过她这笔字还真是写的不赖。

    这个时候,人群中有一个人开口说道“我知道镇上周员外家的老夫人最近在求佛经,不过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去写。小姑娘这笔字蛮不错的,倒是可以去试试。”

    沈禾马上冲着这个人作揖行礼“多谢叔叔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