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左右看了看,在他对面跪坐好,看他要干什么。

    怀王一手执袖,一手轻缓沉稳地磨着墨条,颔首低眉,自然而然地露着点点笑意,倒是让人看得赏心悦目。

    可惜,是个正儿八经的直男。

    “过来。”怀王抬眸,将墨条放下,又从笔架上取了根细狼毫,动作雅致地蘸了蘸墨汁。

    常乐只管看着舒服,没挪半点。

    怀王再抬眼,腾出一只手拍了拍旁边的位置:“你且过来。”

    “作甚?”常乐口里虽是警惕地问了句,身子还是不受使唤地站了起来,慢吞吞地往他旁边挪,“要干什么?”

    “喏。”

    怀王懒懒地将手中沾了墨的狼毫递给她,在她一头雾水接过之时,左右伸手一拉,便将她拉坐到怀中,擒住了她捏笔的手。

    常乐震惊,回眸正与怀王咫尺,忙缩了缩脖子。

    “大哥,咱们这是要干嘛?”

    “你每回认亲倒是认得快。”

    怀王靠的近,此时说话就跟附耳悄语一般,声音不大,却清晰非常。随着开口说话,气息也都落在她的耳畔,惹得耳朵有些痒痒。

    “坐端正了。”说着,怀王已经按着她的肩膀将她的姿势扶正。

    常乐这回才大致明白是要干什么了。

    “您这是要教我写字?”

    “这几个字,每日都练上几十遍,一直到记住了,写漂亮了为止。”

    还未反应过来,常乐捏笔的手势已经被怀王纠正,然后被他捉着手,一比一划地在纸上写起来。

    这么大个人,还被人这般小学生对待,常乐很是不适应,浑身僵的难受,手也僵硬非常。

    以至于,即便是有怀王带着,这个字写出来,还是非常的丑!

    “司。”

    “伯?”

    “毓!”

    怀王每写一个字,常乐便偏了偏脑袋念出来。直到最后,常乐才恍然大悟,嘻嘻笑着扭头,又与怀王打了个照面儿。

    “我记起了来,你就是叫司伯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