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变事的形成,分析刘邦收到的、举报韩信谋反的变事:

    ——是规范的、制度化的公文。报告人可能也是个“粪土臣”,可能是汉廷公开派驻诸侯王和方面大员身边的,负责汉王和诸侯王、方面大员之间的上传下达,甚至可能就是驿站制度的一部分。通过驿站这个官方的、公开的渠道传递上来,发文机关和收文机关都应该有登记。所以,史家能够知道曾经有这样一份文件存在。但原件,刘邦之外似再无人见到。

    ——有说“反”、有说“谋反”、有说“欲反”,三者不是一回事,变事不可能同时使用这三个概念,史家更不可能如此随意。《史记》用了“谋反”、“反”,《汉书》又增加了“欲反”,都应该有根据。史家记事、论事,不能生事。司马迁和班固在不同原始记录中见到的可能就是不同定性,也就使用在了相应的传记中。亦即,虽然他们都未曾见过原件,但原始记录的定性还是留下来了,且本就不一致。

    ——内容,应该就是两件事:主要是说韩信收留了项羽麾下主要将领钟离眛,刘邦命令把人抓起来,他还当贵宾养着。其次是“信初之国,行县邑,陈兵出入”(《汉书·韩信传》),说他作为楚王巡视郡县时,带着军容严正的队伍。后一件极可能只是报告韩信活动顺便提及。若作为举报内容,就有悖常识。韩信的封国原为项羽封国,韩信初次之国有点占领者进城的意思,不陈兵出入难道还能单枪匹马?!

    ——变事应该不是明确怀疑韩信谋反,更不是明确说已经造反,而是就事论事,报告上边这两件事。因为,韩信后来和陈豨联手谋反时,举报者重赏为两千户侯,并有名有姓记录在功臣表中。这个“粪土臣”如果明确举报或明确怀疑韩信谋反,那更是大功一件,应该同样封两千户侯,最少也应该和后来的举报者分享两千户,而且也应该载于功臣表。但此人姓甚名谁一概不知、踪迹全无,更没有受赏。这于事理不通,破绽明显。

    ——不是变事明确举报韩信谋反,那就只能是刘邦根据变事内容认定韩信谋反。但随后的兴师动众又并未坐实韩信谋反,只好按下不提,变事因而成为一桩无头公案。法律规定,举报失实应该反坐;举报证实应该重赏。这一举报者先应该重赏后应该反坐,结果却是黑不提白不提,这是实实在在凌驾于王法之上了。谁有这般权力?

    ——切勿因此就认为是刘邦故意作假、蓄意陷害。笔者感觉刘邦不是这样的人。更可能缘于看法不同。同样事情,韩信认为是正常行使诸侯国王的权力;举报者认为有问题、应该报告;刘邦则认为是谋反、甚至是造反。

    韩信可以肯定不是“反”,甚至也不是“谋反”或“欲反”。打遍天下无敌手、手握数十万大军、由三晋而燕赵而齐鲁而吴楚、坐断大半天下的汉军前方统帅,哪里能是这般造反?!这两件事情都是公开的,不是秘密行动。带军队巡行郡县也好、收留钟离眛也好,他都认为是诸侯王权力范围内的事情,无需背着刘邦,也无需报告刘邦。若在战争年代,更是寻常事。而在战后,汉初各诸侯国的丞相都是诸侯王自己任命,收留一个钟离眛他可能根本没有当回事。且项羽垓下大败后的楚军将士,大多应该是成为了韩信所部的俘虏,其中将领应该不止钟离眛一人,数量应该很大。所以,刘邦能知道韩信收留了钟离眛。这样一来,所谓问题,充其量是没有及时执行刘邦命令把人抓起来。

    刘邦却认为这两件事都是自己这个皇帝权力范围内的事情。不仅不能背着他,而且应该事先请示报告;在战争年代或不得不容忍,在和平年代则无论如何不能再容忍了。可是否需要报告,并无相应规定,又如何能视为谋反根据?!显然,刘邦并不相信韩信。这是导致他错误认定的直接原因。

    深层原因,二人对于皇帝权力范围的认识距离太大。韩信虽然是牵头拥戴刘邦登基称帝的,并没有准备让刘邦成为秦始皇那样乾纲独断、一言九鼎的皇帝;刘邦虽然是在韩信牵头拥戴下成为皇帝的,更没有准备当一个韩信满意的、周天子或春秋五霸那样盟主式的皇帝。还是那句话,韩信并没有真的将刘邦当(dàng)皇帝,而刘邦却是要真的当(dāng)皇帝。后世熟悉的皇帝制度和皇权至上的理念,还没有成为社会现实和社会共识。即将发生在韩信和刘邦之间、进而扩展至西汉功臣和刘邦之间的故事,本质上还真的是实行什么制度的博弈,或也类似后世举什么旗帜、走什么道路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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