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野差点吐出一口老血!

    野总?野种?!

    怎么自家媳妇儿就算失忆了,也是如此的一针见血,毒舌啊!

    秦歌也有点忍不住,哈哈哈哈,这个称呼,真是太羞耻了…

    “哼!外头叫我余总,在我的公寓里,叫我阿野,野哥哥,野野都行。”

    “……”

    秦歌内心白了一眼,大爷的,想占我便宜?

    平时自己都是连名带姓的喊。

    秦歌回神的下一刻,余野帅气的面孔已经凑到了秦歌五公分左右的位置。

    秦歌的气息都变得浓重了,还以为他要隔着纱布亲自己。

    “叫我余余,宝贝儿,心肝儿,甜心,老公,好哥哥,大哥哥,坏哥哥也可以的哦~”

    “……”

    秦歌内心一骂!这个小**!

    余野有些飘了,眼前这个自己最爱的女人出了车祸,失忆了,眼神却依旧是那么的明亮,那么的令自己着迷。

    “好好休息,当本总裁的情人最好身体棒棒的,不然,等我抛弃了你,在这个城市,我敢保证,没人敢要你!所以你最好乖乖的,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听我的话,懂了么?!”

    余野威胁,秦歌只能妥协点头。

    自己真想拿起扫帚,把余野这个男人打成傻逼,这个臭男人,果然叛逆!

    凌晨两点钟。

    秦歌睡在病房,身上的绷带都拆的差不多了,翻来覆去因为说谎失忆睡不着。

    突然!

    大门开了,秦歌想着,药明天才换,不可能是医生或者护士,而且这么晚了,自己也没有碰到铃啊?

    沉默的秦歌盖好被子,在黑暗之中眯着眼睛,看见了蹑手蹑脚的余野,手上提着一个袋子。

    秦歌有些迷惑?

    余野不是让自己好好休息么?怎么从家里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