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芦苇荡处,带着一种秋意袭来的微黄,诗人若是来到此处,兴许会写下那莫名其妙的哀伤;

    只可惜郑伯爷虽然一直很喜欢矫情,却不是很喜欢写诗或者抄诗。

    且作为一个军人,当自己的靴子踩入这片略显泥泞的地面时,心里不由地产生出一种感慨;

    若是换做平时,自己领着骑兵风驰电掣,是绝对不会碰这种区域的,泥泞的芦苇荡,往往容易成为以骑兵为主战力一方的伤亡场。

    “四娘。”

    “主上。”

    四娘一身黑色的披风,身穿她自己缝制的皮甲,站在自己主上身后。

    “我觉得咱们亲卫的甲胄款式,不够鲜亮。”

    “回去就换。”

    郑伯爷满意地露出微笑,点点头:

    “好。”

    一边的剑圣表情古井无波,他已经习惯了这位平野伯每临大事时神思飘渺的习惯。

    这或许,是生活观的不同。

    在郑伯爷和魔王们看来,追求精致,本就是一种对生活的极大尊重。

    原本,高毅所率的那一镇,算是郑伯爷的亲兵卫队,但郑伯爷觉得,等此战之后,自己地盘更大了,权势也更大了,得改一改。

    至于具体怎么改,就不是现在需要思量的了。

    战场局面,此时已经铺陈开去。

    据羊城地界,到底是属于楚人的京畿之地,富饶,那是没得说。

    当然,这种富饶可能和底层关系干系不大,但这里,富户应该很多,存粮、珍宝、绸缎、美婢,自是不可能少。

    三儿先行一步,领着戴立等人去探查据羊城;

    金术可、苟莫离外加一个樊力,三人分别带一路人马,从三个方向,已经向据羊城扑去。

    若是据羊城能和荆城那般,一举而下,那自然是极美的,孤军深入,能有个落脚点,嗯,很不错;

    就是拿不下,也无所谓,燕军不会傻乎乎地去准备攻城,而是会纵兵劫掠城郊,以血气来养士卒的煞气。

    当然,也可以冠冕堂皇地称之为是为了“就粮于敌”“消减楚人战争潜力”“制造恐慌”。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