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心劳力了半辈子,好容易重来一回,还要再搭上这辈子吗?

    想得美!

    谁爱当谁当,自己不伺候了。

    “姑娘?”

    “该用晚膳了姑娘。”

    胡思乱想间,阿朱小心翼翼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阿朱声音十分温柔,她以为余欢喜正触景伤情呢。

    余欢喜这才回神抬头,手都撑得有些僵,时间大概过去了蛮久,抬头应声了一声。

    “知道了。”

    撑着桌子起身,没有出去,而是回头看向墙上挂着的一柄佩剑,剑身粗狂,比寻常刀剑宽上一倍不止,剑鞘上的红棕漆面已经褪色不少,灯影下斑驳更明显,那是祖父曾经使用过的佩剑。

    重要之物都运回了祖地,这里留着的只有一些日常旧物。

    余欢喜看着那柄剑,恍惚间又回到了幼年时被祖父举着骑大马的时光。

    太爷爷告诉自己,当初阿娘怀孕的时候,祖父就翻了无数典籍为自己取名,等自己出生,当真是个女娃娃的时候,更慎重了,选了又选,直到自己满月的时候都还没确定下来。

    翻了快一年的典籍,甚至不惜去请教了很多大儒,最后定下的,却是欢喜二字。

    这是一个只懂行兵打仗不通文墨的老人,对孙女最朴实的祈愿。

    余欢喜看着那柄剑,眼眶微润,唇角渐渐上扬。

    欢喜。

    上辈子顺着自己的选择过了一生,这一次,就顺着祖父的心愿来。

    顺心而为,高高兴兴的过,方才不负欢喜二字。

    用过晚膳后,余欢喜甚至都没有走走消食,赶紧跑回了曾经住过的小院。。

    不是不想和守山叔他们叙旧,而是来一个哭一个,还一个比一个能哭,连阿朱都被带的想抱着自己哭嚎,实在是遭不住这种场面,借口累了想休息了,才总算解脱了出来。

    今晚还是先让他们缓缓心情,明天再说正事。

    幼年所住的屋子,看不出多少女儿闺房的雅致,处处都是童趣,拿起案台上的泼浪鼓,颜色格外鲜艳,时光也不曾让它褪色,摇了摇,活泼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余欢喜眼前一亮,玩心大起。

    阿朱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自家姑娘盘腿坐在榻上,手边摆了一堆小玩意,此时正敲着一个小鼓,鼓声点点,她自己也闭眼摇头晃脑地哼着小调。

    听着是挺好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