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

    接到方承世通知后,苏文就知道丁林已经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中文.

    春秋出版社也要落入他的手中了。

    此时的苏文颇为激动,兴奋不已,他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一家出版社的老板!

    此前他都没有这样的意识,只是在丁林找上门之后,了解春秋出版社的情况,他临时起意,打算买一家出版社来玩一玩。

    为了达成这个目的,他做了趁火打劫的恶人,哪怕让丁林与方承世觉得他不是好人,他也不改变目标,实在是机会太难得了,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

    这些日子,他与方承世保持联系,对方也劝他打消这个主意,还循循善诱,非常中肯地分析情况。

    比如说,一个文人,职责是专心写作,写出令人满意的作品。如果分心经营什么公司什么出版社,花在写作上的心思肯定大大减少,这不是一个有责任心的文人该做的事。

    那些大文豪大作家,哪怕为了利益,至多也就要求提高收入提成罢了,或者运作更多渠道的版权收入,很少有亲身投入到公司运营之中。

    他们的精力,更多花在写作上,写出好的作品,才是一个文人的本分。

    方承世以此来劝苏文,担心他分心在商业运作上,反而忽略了写作的根本,这样下去,肯定不利于他的长久发展。

    为了劝服苏文,方承世可以说是苦口婆心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种做法,一来是想缓和苏文与丁林的冲突,二来也确实为苏文着想。

    这些道理,苏文都明白,如果是一般的文人,确实担心经营运作会耽误写作,可他没有这样的隐忧呀!

    只要需要。他随时都可以拿出作品来,别人也许要绞尽脑汁来创作,他创作上的最大的困难,也无非是改编罢了把脑海中那些经典作品改得更符合这个世界的背景以及阅读口味。

    有这么一个金手指。他根本不用担心创作跟不上发展什么的。

    相反,有了这种优势,他就更需要有一家自己的出版社出版社小不要紧,自己家的产业,利润肯定就是自己的。而且这是合伙的出版社。版税方面的收入,还是他的。

    这样一来,一本书能赚两份钱,哪怕销量不如大公司大出版社的经营,那收入方面也非常可观了。

    最大的好处就是自家的出版社,想出什么书,想怎么出,都是自己的自由,不用看别人的脸色来做事,这不正是一个文人最为渴望的事情么!

    这就是苏文为何不惜做恶人也要丁林屈服的最大原因。

    为了让方承世卖力劝服丁林。苏文许诺让方承世参股进来,也成为出版社的一个老板,另外,还允诺让方承世做出版社社长,由他经营。

    一方面是晚报主编,一方面是出版社社长与老板之一,加上还有苏文这个潜力股作为市场利器,任谁都知道该怎么选择了吧?

    苏文不担心方承世不心动。

    其实苏文更想资金做这个社长的,让人叫一声社长大人,那个酸爽。简直太美妙了。

    可惜,他如今才十八岁,而且接下来几年还要上大学,根本无法把所有时间都花在经营上。那么。找一个熟悉这个行业,又是朋友的熟人来帮忙主持大局,他则躲在后面掌控局面,那也是颇为不错的选择。

    事实证明,方承世真的花了大力气去与丁林周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