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晚上,看守所。

    “王成,过来签字!”管教在羁押的房间门口喊了一句。

    “王成,快去!”号长立刻站了起来,督促这王成去配合警察。

    看守所b监狱要难受的多!

    因为都是处於侦查阶段的未决犯,所以同一个案件的不同嫌疑人必须关押在不同的屋子,各个屋子之间也禁止有接触,所以看守所是没有公共的“放风”的时间的。

    春夏秋季节,看守所允许每个监室每天户外放风一小时,冬天压根就不允许。

    进来两天两夜,王成除了吃饭上厕所,就几乎没动过。

    上午起床、吃饭,学习监规和法律,下午也得坐着听课,到了晚上也不能乱动,只能在自己的不到一平米的区域里待着,不允许交头接耳。

    当然,这些规矩不怎麽能限制号长,号长有一点可以到处溜达的特权。

    别小看这个特权,这在监室里是非常舒服的。

    总的来说,看守所一定b监狱苦。监狱有活g!

    即便是缝纫,也b天天在这里坐着强!而且,监狱还有自己的床铺,人每天能到处溜达,放风时间也长。最关键的是监狱可以聊天,而在看守所,聊天受限!

    两天了,这两天王成听到的话,让他逐渐地明白了一个道理。

    自己完了。

    “无论什麽事,早点下队是最好的”,这是看守所的共识。

    根据刑事诉讼法,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在最後判决的时候是要扣除的。

    b如说在看守所待了1年,最後判了7年,那麽就直接减掉1年,进监狱六年(暂不考虑减刑)。

    公安局批准的刑事拘留,最多能把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37天,检察院的逮捕最多能关7个月,法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案件经过上级法院,可以延长3个月。如果报最高法,可以继续延长。

    但是,如果公安局、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嫌疑人有其他犯罪情况,时间可以重置,重新开始计算。所以,在看守所待两三年的也有。

    “啊?签字?”王成浑浑噩噩地站起来,跟着号长去门口。

    很快地,签完字回来了。

    “怎麽样,入D了没?”有在坐在地上的人转过身来,小声问道。

    “入个P,他才进来两天,3延7,正常程序。”号长走着路,用膝盖轻轻拐了一下刚刚多嘴的这位。

    刑拘程序,一般情况下都是3天,然後延长至7日。流窜、结夥、多起案件的情况,可以延长至30天。再加上检察院的7天刑拘审查时间,一共37天。

    司法实践中,3天延长至7天,基本上是常规C作,是绝大部分被刑拘的都要经历的。而王成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的羁押时间被延长了,但是这距离“入D”还很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