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百终从御马监选了一匹马出来,牵着它走出紫禁城,走在北京城的街道上。

    路上的行人看见他身上的飞鱼服,都纷纷害怕地躲开,其实锦衣卫本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他们的职责甚至没有监管百姓这一项,又岂会对百姓做些什么。

    只可惜笔杆子是攥在文人手里的。

    或者说,强者是不是天生就让人畏惧?

    北镇抚司离得不远,沈百终很快就到了正门前,这次出去是下江南,没什么任务,倒也不必带什么手下。

    这里当然修建的非常气派,北镇抚司有一扇又高又大的铁门,铁门是百炼精钢铸成的,专门防一些想不开的江洋大盗和杀手,最顶上的牌匾是当今皇帝亲手写的,自沈百终当上指挥使的那天起,这块牌子就挂在这里了。

    正是这样大气宏伟的建筑,却是江湖人和王公贵族最害怕的地方,他们不光害怕里面住着的沈百终,也害怕北镇抚司的诏狱。

    沈百终深吸一口气,推开了门。

    以他的武功,天下本没有什么能吓到他,也没有什么人能逼他做自己不喜欢的事。以他的性格,也没有什么能惹他生气,只是……

    北镇抚司里穿着飞鱼服的锦衣卫们捧着各色卷宗穿行其中,看起来一个个都忙得不得了,沈百终的轻功举世无双,推门时也拿捏了力度,竟没有一个人发现他进来了。

    只是那又宽又大的院子正中央竟然坐着一个老人,他没有穿飞鱼服,也没有做事,就只是躺着一个太师椅,在青石板地上来来回回地摇,竟也没有人敢叫他起来。

    路过的锦衣卫有很多,在他身边经过时却大气也不敢出。

    “你回来了。”霍香一看见沈百终眼睛就亮了,但他偏要慢慢地说话。

    他觉得慢慢说话的人才像是个长辈。

    “是。”

    霍香当然不是药材,他是个人,是个男人,是个老人,是北镇抚司最好的医生,取这个名字的是他的师父。

    他师父听说女孩名字好养活,又因为自己是个大夫,就为他取了个药材名。

    沈百终每次都容易想到藿香正气水。

    霍香叹了口气,从椅子上起来,拍拍自己的灰布衣服,“你才刚回来,难道就又要走?”

    “是。”

    “你要去哪?”

    “江南。”

    “去江南?江南有什么东西值得你亲自去?”

    “陆小凤被卷进金鹏王朝的事情里。”

    霍香定定地看着面前的年轻人,突然从椅子下面摸出了一大包药来,他知道自己只要认真说,沈百终就一定会听的,“江南多毒虫,你莫要常去水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