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私宴,穿甚的官袍。一个九品小吏的袍子,穿着你也不嫌丢人。”

    宗秀:“……”

    程咬金好像对‘烧尾宴’很上心,他见魏书玉和秦怀道正代宗秀给长安城的公子哥们上课,拖着宗秀就走,前往长安城最大的成衣铺。

    俩人从下午逛到天黑,等宗秀再次出来的时候,整个大变样。

    一身蓝白相间的丝质长袍,绣着金边;腰间系着紫花雷纹腰带,原本书生髻也披散在脑后,上面束着公子冠,脚上穿着一双墨绿色的云头靴,端的是风度翩翩。

    就在宗秀欣赏着自己新形象的时候,程咬金一手托着下巴,一边围绕着宗秀打转,嘀咕着:“不对,不对,总感觉缺了点什么。”

    宗秀小心翼翼拖着衣袖,问道:“哪里不对?我感觉挺好。”

    程咬金又转了两圈,忽然两眼一亮:“我想起哪里不对了,跟我来。”

    不等宗秀开口,就被程咬金半拉半拖的带走。

    “老哥哥,慢点,这身衣服贵着哩。”

    “哈哈,没见过世面的家伙,几百两银子也算钱?”

    程咬金拖着宗秀到了一家玉器店。

    “嘿嘿,我刚就在想哪里不对劲,原来是腰间缺个配饰。”

    程咬金拍着自己腰间象征地位的鱼符,道:“你们这些文人不是讲究君子无故,玉不离身嘛。一会看看可有中意的,自己挑一个。”

    宝玉斋是长安城的老字号,生意做的大,人脉也广。

    掌柜的见程咬金到来,急忙上去迎接,同时吩咐俩伙计一个端茶倒水,一个去通知东家。

    “吆,这是哪阵风把程爷吹来了,我说今个咋一大早就听到喜鹊叫呢,原来是程爷要来。”

    胖掌柜脸上挂着谄媚的笑,言语之间那叫一个热情。

    程咬金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废话少说,有什么好货都拿出来,老子带兄弟挑个玩意。我丑话说在前头,若让我知道你有什么好货藏着噎着,定铲平你的铺子。”

    胖掌柜恭维道:“瞧程爷这话说的,瞒谁也不敢瞒程爷啊。栓子,去把内屋的箱子搬出来,让程爷帮忙掌掌眼。”

    宗秀正看铺面上的东西,被程咬金一把拉住:“兄弟,这些俗物有啥看头,咱要挑就挑最好的。”

    “嘿嘿,程爷说的是。栓子,麻利点,别让程爷等急了。”

    掌柜的打着哈哈。

    像他们这种做玉石生意的,明面上摆出来的东西,多半是用来忽悠不懂行的。要是宗秀一个人来,少不得被当冤大头。

    可现在有程咬金带着,就冲‘混世魔王’这个名头,借掌柜的十个胆也不敢以次充好忽悠宗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