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你便是那大名鼎鼎的魔君!”

    洪七公走了过来,目光怪异的盯着叶君。

    这段时间以来,两件大事传得沸沸扬扬。

    一就是南方出祥瑞,神鸟显世,吸引无数人前来。

    第二件事就是完颜洪烈之死。

    其中,叶君大破金都,独战三千金兵的事迹更是震动天下,广为流传。

    如今,走在酒馆客栈,哪儿都能听到有人声称当日亲眼所见魔君之威风。大街小巷,更是有不少背着大枪,模仿魔君装扮的狂热粉丝。

    甚至,已经有人将其编成评书,名叫:“魔君破金都,一人斩千骑!”倒是吸引满堂喝彩。

    洪七公身为丐帮帮主,消息最为灵通。

    可也不清楚,魔君此人,到底长了什么模样?

    江湖传言,人云亦云。

    尤其是当然叶君杀戮了一晚上,浑身被血染头。

    世人更是见他如地狱恶魔,把他描述成了青面獠牙,三头六臂,浑身带着血色火焰之奇特模样。

    洪七公作为丐帮帮主,自然清楚三头六臂这之言,肯定是以讹传讹,但魔君能独战千骑,想来定然英武非凡,如楚霸王般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壮士。

    可今日一见叶君,不过是个弱冠之龄,风度翩翩如富家公子,和传说中的杀人魔君简直相差千里,怎么能不吃惊?

    不过,看到叶君手中的大枪,又想起刚刚领教的叶君那种霸道无双的“天罡掌”,洪七公心中便不离十了。

    能做出这等惊天动地之大事的,必定是绝世高手。

    放眼天下,绝世高手不过四位。东邪、西毒、南帝、北丐。

    突然冒出一位魔君就已经够令人震惊了。若是又冒出一个能和他北丐平分秋色的人,那绝世高手岂不是成了大白菜?

    洪七公冲叶君行了一礼,道:“刚才冲撞了魔君,却是老叫花子不对,向你赔不是。”

    叶君哈哈一笑,道:“七公这是哪里话,我这个人最喜欢打架,不怕对手多,就怕对手不厉害,能和七公交手,是我的荣幸才对!”

    洪七公却摇头道:“若你只是一个绝世高手,老叫花子最多和你同辈论交。但你是杀了数千金兵的魔君,为那些惨死的大宋子民报的血海深仇,老叫花子敬佩你。刚才却是老叫花子莽撞了,明日去无锡城,老叫花子请你喝酒赔罪!”

    叶君不以为意,反道:“只不过是杀了一些鞑子而已,七公若是想要杀人,金国皇帝也逃不过你的刺杀,与其佩服我,不如自己动手,去杀个痛快!”

    天下五绝,号称绝世高手,自然是天下哪都去的。

    就拿洪七公来说,他曾躲在皇宫一个多月,天天偷吃皇帝的御膳也没人发现。若是当刺客,恐怕整个皇宫都会天翻地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