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是从新郎家中的下人口中传出,几分真几分假一直没有定论,但这对新人确实是一起惨死在大婚当夜。

    当时,县衙也派了仵作来新郎家中检查尸体,却发现新郎并非传言中那般面目狰狞,只是同一般溺死之人一样,周身有些的浮肿泛白,未见传言中的獠牙利爪。

    后来,人们也只当此事是新郎失手杀人后畏罪自杀,那家人不怨担上杀人的骂名才编造出这样的传言。一来二去始终没有定论,此事的风头也就渐渐熄了。

    哪成想没过多久,同样的事情却再次发生了。

    同样是一对新人,同样在大婚当夜,新郎发疯咬死新娘后投井自尽。种种相似之处叠在一起,难免不叫人多想。

    云陲百姓开始人人自危,纷纷请各路修士施法驱邪,却始终没人道出问题根源所在。

    直到有一天,县衙来了一位神棍。

    那名神棍穿着一席破旧泛白的灰道袍,拄着一根破烂的八卦旗,手里还拎着一枚巴掌大的铜铃。

    三分像道士,三分像乞丐,剩下那四分更像是骗子。

    县令近来因邪祟一事忙得团团转,见这么个四不像大摇大摆地走入县衙,只觉得眼烦,随手打发几枚铜板便要赶人。

    可那神棍倒是不慌不忙,有模有样地揺起铜铃来。他在堂前晃晃悠悠地转了两圈,故作玄虚道:“求而不还,取而不报;周生异象,非有邪祟。”

    话说一半却停了。

    县令隐约猜到他在指新郎中邪一事,立刻止住正要赶人的衙役,恭敬地上前求解。

    届时神棍才慢慢悠悠吐出一句:“非有邪祟,实乃妖神降罪。”

    此话一出,府衙的官差一半惊诧,一半疑惑,众人面面相觑未得其解。但县令是个聪明人,心里已然有了猜想。

    “求而不还,取而不报,妖神降罪。”

    县令琢磨着神棍的话,暗自思量着,这件事情许是和云陲一个流传千年的习俗有关。

    在云陲,每逢新人成婚之际,新郎新娘会以不渡江的江水代替合卺酒,行交杯之礼。

    不渡江的江水看着与寻常的江水无异,但味道极苦,比胆汁更甚,一口喝下去,要小半天才能回过味儿来。所以新人共饮江水,一则可表余生同甘共苦之心,二则可谋一个“一时极苦,余生皆甜”的彩头。

    近来出事的两名新人,恰好都在洞房前喝下了不渡江的江水。

    这样的习俗已在云陲流传千年,百姓也不过是以此求个好寓意,倒没真指着妖神她老人家能庇佑他们的姻缘。所以自古以来供奉妖神之人可以说少之又少。

    云陲城郊的望亭山上,供奉妖神的万古殿门可罗雀,香火已经断了好些年,还不如城中的土地庙兴旺。

    听这神棍的意思,妖神应是因此才降罪了。

    县令打量着眼前看起来并不靠谱的神棍,对这个说法将信将疑。奈何此时别无他解,他也只好死马当做活马医,当天便派人修缮了供奉妖神的万古殿,又寻到不少修士在不渡江外作法祭祀。

    为了不打扰祭祀的进行,又着官兵封锁通往不渡江的各条道路,严加把守,没有他的手谕,一律不得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