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莉被自己天马行空的未来设想尬到一时想不出更合适的话题来填补车内的沉默,于是一路无话,父女两人就这样僵持到了家门口。

    奈莉现在还居住于比弗利山庄,她从小在这里长大,目前就读的学校距离比弗利山庄也很近,不算红绿灯的话,开车不到五分钟,如果没有什么意外,至少在上大学之前,她肯定不会住在比弗利之外的其他地方。

    比弗利山庄作为有名的富人区,整个区域的面积并不大,这里最初只是一片油田,后来被开发成住宅区,绝大部分房屋都依靠着比弗利山靠东的半边来建造。

    东边山脚下有一条日落大道,大道靠东南方向、也就是远离比弗利山的那一边,是一片依在山脚下的平地,比弗利山庄的绝大多数居民就生活在这片平地区的房屋内,以93年的市场价来看,这块儿区域的房屋成交价最低也要120万美元以上。

    听起来不多,只是百万美元而已,似乎有些配不上它富人聚集区的庞大名声,然而现在可是九十年代,真正耐用的便携手机都没弄出来的时间点,百万美元那可是笔巨款。

    而且相比起每栋房屋之间距离间隔不算太远的平地区,越过日落大道往山上走,那些真正建在比弗利山上的别墅才是大众意义上的“豪宅”,售价过千万的比比皆是,就连均价相比起山脚下的平地区都翻了三倍不止。

    奈莉的母亲阿曼达女士最开始在比弗利落脚的时候,就把房子买在平地区,但在和阿瑟结婚后,那套小别墅很快被她转卖,之后的八年间一直住在阿瑟位于比弗利山腰部、占地将近6万平米的顶级豪宅里。

    在奈莉看来,那栋房子基本就是个带着池塘的小花园,因为其中一角种着各种树木与植物,从大门看过去都不知道尽头在哪里,连前往房屋自带的网球场的路都被隐藏在植物丛中,弯弯绕绕地让人找不到入口。

    除此之外,在花园的东北角还有一个已经废弃不用的马窖,阿瑟在结婚前本来有养马的爱好,但婚后似乎是因为阿曼达对马毛过敏还是怎么的,那匹小马最后被阿瑟送给了朋友。

    现在这对曾经的夫妻即将走完离婚的最后路程,阿曼达肯定是要从这里搬出去的,好在她最近几年生意越做越好,别说买一栋差不多大的豪宅,想在比弗利山上、或者马里布海边定居还是不困难的。

    至于奈莉,她在法律上肯定跟着阿曼达,但官司刚开打的时候,这位相比于阿瑟来说非常不靠谱的母亲就很清楚地告诉过她:如果你想继续留下来和阿瑟住,我没有任何意见,也没有任何想法,我相信他会把你照顾得很好。

    翻译一下,就是她想住哪儿就住哪儿的意思。

    就算在欧美,孩子未成年前能如此潇洒的母亲也不是很常见,何况贵妇们通常很看重自己的孩子。

    “回房间收拾一下吧,我们半小时后吃晚餐。”

    或许是家中熟悉的环境舒缓了阿瑟的神经,让他重新恢复了冷静且严谨的状态,车内的沉默也跟着烟消云散,把车钥匙交给帮佣后,随口对着奈莉交代了一句:“已经很晚了,太晚吃饭对消化不好。”

    奈莉点点头,在绕过阿瑟走上造型夸张的半圆形楼梯、准备回房间换身家居服的时候,却又突然问了一句:“约书亚呢?他的夏令营还没结束吗?”

    约书亚是她血缘上同母异父的弟弟,87年出生,5月底刚刚度过了自己的6周岁生日,然后被老师带着去参加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十人小队夏令营,算算时间,这会儿也该回来了。

    “还没有,估计还有一周。”阿瑟无奈地笑了笑“现在这栋房子里,只有我们两个需要照顾。”

    除了约书亚之外,阿曼达也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回家了,尽管还没有把自己的东西都收走,也还保持着联系——毕竟法庭上还要见面的——但家里人确实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住家的服务人员可不就只需要围着仅剩的两个主人转了嘛。

    一个庞大的豪宅需要数量不少的服务者,最起码五个清扫人员,两个厨师,一个植被护理师,一个管家,两个专门照顾宠物们的护理师,以及约书亚的两个奶妈。

    而事实上,因为阿瑟本身在生活习惯方面有些苛刻——说白了就是有点龟毛——家里的各类助手远超这个规格。

    最主要的是,其中除了植被护理师与其他户外护理人员之外,剩余所有人几乎都需要住家,当然,遵照劳动法,他们都是轮休。

    如此细致的服务得以让奈莉在起床洗漱后的第一时间就吃上热乎的早餐,然后坐在露台的遮阳棚下边看着书,边等着从剧组或是经纪人那边传来的消息。

    她对于自己的试镜结果还是有信心的,今天一大早,经纪人也给她发过邮件了,说是会积极地打听消息,如果有必要,她也会适当地做一些公关,争取在今天之内让卡梅隆开口定下她的出演名额。

    话讲得很理所当然,好像奈莉的胜率很大似的,但在一切没有尘埃落定之前,什么奇葩事儿都有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