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争之世,刺客横行,惊风乱趈金刀错,血肉淋漓白骨折,人人惶恐避之不及,而鲜有人知那影中谋食客的姓名。若非得要提及,只怕还不如那夺命的利刃来得让人闻风丧胆。

    血液滚烫,喷洒洋洋,是那刀刃上最不缺的玩意儿。他们很自知,刺客,杀手,是最不能奢求个什么安享晚年的,或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或是偶尔抽了风打抱不平,抑或是为了区区几十两的悬赏罢了。

    他们同样清醒,世人憎恨其杀人如麻,厌恶其遍身血腥,唾弃其卑贱低微如蝼蚁,避之如虎狼蛇蝎。为了这身罪孽,没有人会发了失心疯,愿意说几句安慰话。别人有所求的时候,不过是要他们替自己做完成杀戮的那把刀子,替自己去沾染污血。

    或有的赞誉都予东家做了嫁衣,唯独不会落在自己这孑然一身,目光所及皆是血流成河,这辈子的骂声如潮是无论如何也洗不去了。

    舍下银子的主顾需要的甚至不是他,而是聊以跻身的“北岱”。

    有人曾问他,是否知道何为恐惧。他道,相比于生存,恐惧何足挂齿?

    生与死向来便是如影随形,虽惧怕死,而这是宿命,他无从逃避,也无路可退,更是别无选择。

    他用刀剑,也用匕首,他的刀衔了塞北风霜的月光,又带着晦暗红尘中的一抹俗艳——是一人所赠与,音容早已模糊,他只记得那人名唤瑶娘。

    男儿心性轻狂难抑,他不知节制,酷爱烈酒入喉,揣着几两银子便敢进烟花柳巷,求个一夜春宵。达官贵人嘲讽他愚不可及,兜里叮当响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当真不怕变了穷光蛋。

    白花花银子放身上迟早遭惦记,何不花了去?他不晓得人情世故多腌臜,心里头却比谁都明白,本就一无所有,哪里还怕失去些个什么呢?倒是可笑不过钱袋招摇的贵人们,这不上赶着等贼偷吗?

    只是瑶娘要是瞧见这样的他,定是会厌烦的吧。

    到临了,他也没能好好守住她。

    她爹爹那样和蔼的脾性,也能生生将女儿许给豺狼人家。他眼睁睁看着瑶娘凤冠霞帔,被大少爷背出府门上了花轿。听说婚后她过得不好,也没能给娘家带来想要的一切。相反,老爷在朝堂卷入纷争,被一点点架空,才发现幕后的始作俑者是精心挑选的好女婿。

    他亲眼看见,瑶娘的爹急火攻心,一夜白头,一口气没上来翻了过去。

    府里没了主心骨,乱成一锅粥,时有下人偷摸携裹了金银财帛四散离去。他乐得没人管他,吃喝玩耍,懒懒散散混着日子。

    他以为瑶娘会立刻被休回家,却并不然。半年后,她反而回来了。他不知道这段时间她经历了什么,但再也没见过她的笑。

    莫名地,瑶娘爱上了黑色的装束,长发紧紧勒一个髻,一应脂粉脂粉也省去了。府里能伺候的人越来越少,他被拨到后院听用,防着小姐犯傻。

    虽在同一道墙里,他也不能每天都见着她,瑶娘常常将自己关进黑屋子,一待就是四五天。他听见婢子窃窃私语,说她淋漓不尽,坏了身子。

    他感觉得到,好像大事不妙了。

    那刀他只见瑶娘使过一次,柔指染着蔻丹,却生出十足的锐气,颇有以血证身的意味,在家破人亡的悲剧中不断撕扯,生生于暗夜中划开一道鲜红。

    刀刃一往而前,绝代风华沉静于光阴中落满灰尘的角落,再无人触及。她苟延残喘,说别无长物,为报半载坚守,唯以此留赠。

    他穷追不舍,固执地认为瑶娘仍在,直到往事尽数踏入夕阳,轻描淡写地将兴衰荣辱一笔勾销,亦将那个身影终此一生镌刻在他心头。

    再回头,则是雨打浮萍催人声,流光一抛樱桃红。仓皇逃离,闲暇之余,他又细细思量那刀、那人。

    恍然如梦而已,并没什么好深究的,只是另外忆起昔时年幼,总嫌弃日头晒眼,不够漂亮,需得三分人间旖旎风月增色。而后冷暖自知,他用不上矫情,将来要经的大起大落比话本子里还要多了去。

    临走前,他最后一次使了使那把染过血的刀,只觉得万分不舍,招招式式都缓慢凝滞,带足了生离死别的酸涩。他将它郑重其事地立在屋前一方小院中,最终还是幼稚地觉着,浮萍有根,刀在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