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最强之师

    罗马人在海上没有占到便宜,换到陆上争锋,谁又是这个时代真正的王者?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还有甚者,为了秦军与罗马军队孰强孰弱,在后世资讯发达的网上,还专门有人对此进行过一番论证和批驳,当然,论据从来都是为观点服务的,由于双方引用的资料各有偏执,得出的最终结论也是大相径庭。

    对于罗马陆战部队的底细,早在傅戈图谋塞琉西之时,他就着令陈平加紧对这方面资料的搜集,换句话说,就是先期做好情报工作。

    有丝绸这一项重要的贿赂物资,陈平的工作进行得还算顺利,在罗马共和国的初期,其军队中的士兵是从公民中动员来的,由于他们必须自备武器,因此在那时罗马骑兵以及装备最好的重步兵均来自最富裕的阶层。

    如同希腊和马其顿军队一样,罗马军队中也有装备稍差的步兵分队,如标枪兵、投石兵和其他一些不带盔甲的辅助兵。

    各种部队均以一百人为单位进行编队,称为百人大队,这些早期罗马军队的作战队形也是方阵。盔甲较好的重步兵排在正面,轻步兵在方阵的前面作战并负责掩护方阵的侧翼,不过在这个时代,那种让罗马人名扬天下的方阵队列作战模式还没有最后形成,根据历史记载,罗马人真正将方阵队运用纯熟还要过一百余年的时间。

    虽然如此,在马尔克卢斯麾下的这支罗马军队还是具备了相当的战术素养,相比其它国家的士兵,罗马士兵的武器主要以短剑和重标枪为主。

    重标枪是标枪的一种,跟短剑一样出现于公元前三世纪,说起标枪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罗马人大多身材高大,力量十足,标枪对于他们来说,既容易投掷,又穿透力大,正是一种适合的远程兵器。

    同时,为了提高命中率并增加投射距离,罗马人还在重标枪的木杆上绕一根绳索,这样在投射的霎那间用劲一拉,可以使标枪旋转着向前尽去,倘若正好穿透敌人的盾,盾就被拉住,持盾的士兵只好听凭古罗马士兵冲上来用短剑砍刺。

    还有,假如距离较近,投掷不及,重标枪握在手里的话完全可以当作一支威力强大的近刺长矛来使用。

    罗马人的短剑主要作用不是砍杀而是刺杀,使用起来比梭镖更加灵便,它的锋利程度是不用质疑的,经过实战的检验,这种短剑比单纯用于刺杀的大剑更能杀伤敌人。

    对于这种短剑的功效,在史籍上有史学家李维曾在自己的著作中描述过马其顿的士兵“当见到罗马士兵用剑把人体剁成碎块,将胳膊从人体上剁下,肩、四肢或脑袋与身体分离,颈部被刺得血肉模糊,内脏裸露在外”的情景时,一个个都吓得魂不附体。

    标枪和短剑是罗马军团士兵通常携带的重要兵器,他们的使用加上组成分队,使罗马军团的战斗力大为增强。

    罗马人的这份凶悍其实倒是与秦军士兵有异曲同工的地方,在战场上,以斩杀敌卒收集头颅作为邀功凭证的秦军将士在血腥杀戮方面,只会比罗马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长平一战,白起坑杀赵军四十五万,使得关东六国闻秦军而色巨变,由此,每与秦军对阵,未战而先胆怯。

    在新秦统一的过程中,傅戈所率领的这一支秦军经历过的大小战役可谓不计其数,尤其是在最初的那段日子,东阿、雍丘、巨鹿哪一仗不是尸堆人海里走过来的,在如此艰难处境下生存下来的一支军队自然不会缺少血性,缺少与敌比拼毅力的信心。

    因此,前面提到的孰更强孰更厉害的问题,若是由秦国将士来回答,那很简单,大秦。同样,换到罗马军队中的任何一个士兵,他们的回答也一样肯定。

    当然,大话人人会说,真要打起来,理论上的分析不过是参考,一切还要依靠将帅的谋略、士兵的骁勇和临阵的应变等等诸多方面的比拼。

    就算某一次交战一方胜利了,也不能依此断定另一方就完全不行了,因为战场上任何一丝变化,都有可能改变战局的进程。

    因此,一个睿智的统帅,在战前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计算好自己的优势与长处,并将他们发挥出来,另外,就是尽可能的让对手在不适应的环境下作战,在这一点上,在适才的大海战中,傅戈无疑干得相当的漂亮。

    在历史上,秦军与罗马军队是没有机会相遇的,在同一个时代的两个最强盛的帝国究竟谁更加的强大,谁的军队更加的厉害,这个问题曾经让许许多多军事爱好者争论不休,而今,当历史因为一个人的出现而转变时,这个问题终于不再是问题了。

    经过一整天的激战,海上的罗马舰队吃了大亏,不得已的马尔克卢斯只得下令剩余的三万二千余士兵登岸,同时,为了扩充声势,罗马人连六万多划桨奴隶也一起集中起来,编入到战斗序列之中。

    浩浩荡荡的十余万大军杀将上岸,就算是压也把柔弱不堪的埃及王廷给压垮了,亚历山大里亚的富庶繁华、金银珠宝,开罗城外金字塔里的法老遗珍,这些都让罗马人心动不已,反正都是吃了败仗,回去元老院也不会饶过自己,莫如干脆就在埃及好好的杀他一个痛快,若是能趁机将埃及给占了,到时,马尔克卢斯将军就是埃及的总督,而其它人也一样吃香的喝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