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扩大影响,我们就去附近的像州县,那里有一个很大的庙宇,叫做甘王庙,据说是为了纪念南朝一位姓甘的护国大将军而建。节日期间,周围百里的愚民百姓都去那里觐拜上香;平时也是香火鼎盛。

    “我们去那里就是把甘王庙拆毁。让那些人看看,这个受人香火的所谓神灵,不但保护不了他的信徒,连他自己都保护不了。一推就倒,一捣就兰,一堆泥土而已。”

    “效果如何?把庙砸了,那些人就跟着你们走了吗?”麦轲问道。

    “没有。”洪秀声音干涩了一下,“我们这些激烈的行为,非但没有让那些愚民猛醒,从而追随我们;反而打草惊蛇,引火烧身。

    “结果那些本来就对我们反感的地主乡绅,就和官府联合起来,对我们采取了严厉的限制,并且悬赏捉拿为首之人。

    “就是这次捉拿绍光的那个王秀才,在那时暗中组织起团练,事先查实绍光和那些烧炭人聚会的返回路线,在半路设伏,把他捉住了。

    “他们捉住绍光以后,就要把他押往最近的官府,就是大湟江司。那天也是凑巧,王秀才和他的兄弟把人捉住以后,在村子里保正的家里休息了一下,就被绍光发展的一个信徒,叫做卢六的烧炭工人所乘,带领知道消息赶来的其他信徒,一起围住保正的住宅,把绍光救了回来。

    “本来以为这事情就不了了之了,没想到才过两天,那个秀才地主又带领更多的团练兵丁,如狼似虎地冲进了绍光的住所,把他抓住。同时被抓的还有卢六和其他几个。

    “这次他们也学乖了,不在任何地方停留,抓了人直接送往大湟江司。

    “同时,那个抓人的王秀才还双管齐下,一张状纸直接捅到县衙,说绍光他们聚众数千,意图造反。

    “这个罪名太大了,县衙即使想隐瞒都没有那个胆量。所以就派了衙役到大湟江司把绍光和卢六带到县衙。

    “在满清法律里,这种谋反罪状,列在十恶大罪之首的,不但本人要被处极刑,家属还要连坐。

    “同时,满清的各级官吏有十分害怕沾手这样的案例,因为一涉及造反,往往稍有不慎,就会被株连。

    “结果人是抓了,那个知县贾柱才往上报的时候,就没有人受理了。一来怕牵连,二来来嫌麻烦。

    “没人接手,那个知县只好自己审理,于是就要求原告王作新到县衙和被告对质。

    “可是,那个秀才地主抓人时踊跃,告人时果决,需要他出庭对质就害怕了,所以一直躲着不去。同时,人们普遍认为,出庭作证这样的出头露面,是很不光彩的。

    “因此,这个案子就一直拖着,不能结案。

    “本来原告不露面,被告应该被无条件释放;可是腐朽的满清官府却把它当作敛钱的机会。只要相关人等不说话放人,人就要一直关着。

    “面对这个**的官府,那些本来就饥寒交迫的烧炭人,只好筹集款项,从自己必须的生活费中撙出钱来,交给那些贪官污吏。

    “一直到五个月以后,钱才凑齐。那个知县假惺惺地宣称绍光是“教人敬天,是动人为善,并无为匪不法情事”。

    “钱也花了,还没有罪,那个知县依然宣布绍光是无业游民,必须押递出境,遣返原籍,交给那里的地方官管束。

    “这个时候,那位卢六已经病死狱中。卢六是绍光发展的拜上帝会核心人员,是烧炭人的领导者。他在捣毁甘庙等行动中尤为奋力。过早死去实在可惜。

    “比较有意思的是押解绍光的两个衙役,还没有出光西边界,就被绍光说动。不但释放了绍光,而且愿意丢掉官差,加入拜上帝会。

    “结果他们一起半途而返,重新回到了紫荆山区。

    “不知道那两个差役现在在哪里,作什么事情?”麦轲问。想起自己带过来的思想改造系统,以后需要有专人负责,也许这二位是合适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