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轲:“谢谢汉雄弟兄的分享,回馈一下你的问题——看明白这个人与神之间基本关系的人,是因为圣灵的光照,是因为神赐给了当事人理解属灵事务的能力。你以后看新约就会知道;正如耶稣说的‘我的羊能听懂我的声音’”。

    孙刚:“我最大的感触是亚当的犯罪;按人之常情,夏娃吃一个味道又好、又能让人耳聪目明,又能帮助人辨别善恶的水果,应该不算什么大罪吧,至少是罪不该死,更不应该后世的人都受到惩罚;但是神的要求就是神的鉴定一个人是否有罪的唯一标准,而不是人之常情。

    “而这个犯罪的实质就是把神当神,还是把不是神的被造当神!不把神当神,就是悖逆神,离开神,从此以后,所受到的惩罚就是自然而然的后果了!不知道我理解得对不对。”

    迈克:“孙刚弟兄的理解符合圣经原则。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实践智慧,就是一切看神的要求是什么,而不是按人之常情,或者自己喜欢厌恶!很好的分享。”

    徐华:“通过读经,我看到了神造人;这个事实本身就要求人不能低于神的圣洁标准,否则就会被神管教和惩罚。其实这个也非常好理解,就是神造人,被早的人只能为什增光,不能给神丢脸!人可以悖逆神,做出给神抹黑的事情来,但是神也一定能够让你的抹黑行为消失!所以聪明的人应该能看到这些;而愚昧的人则看不到,或者看到了也不思改变,只是一意孤行,最后受到神的惩罚。”

    向欣:“没错!我也是很长时间才明白这道理,进而降服在神的面前,感谢神,我才有了现在的我。”

    .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