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本章节为今天的第一关前面重更的两章六十魔识卜龙已选择其中的第二章进行了修改。覆盖修改为“第六十七章领主系统”已经订阅的书友只需回头刷新一遍即可看到,本章是之后的第六十八章。

    米沙的实力虽则强大,但是之前刘逸飞等三人的主要目的是逃命而非攻坚,再加上这家伙目标明显,行动起来动静也是极大,就跟火车头一样,到明里都是轰隆轰隆的,简直就仿佛黑夜中再显眼不过的照明灯一样,所以当时在地下世界中除了几次遇险刘逸飞召唤过它之外,平时都是放任它自由行动。

    当然了,即便是旧,真正闲的慌的时候也是很少的,遵循世界女神的指示,它们也有自己的生存之道,而且相比于“不会死亡”的玩家来说,只有一条小命其实“更怕死”才对,所以也才会对力量放救不倦的追求,以期突破自身极限,减缓**方面的衰老下降等。

    被刘逸飞俘虏前的米沙是阳级的“准灵”级比,被俘虏后实力有所退步,变成,只不过这家伙平时估计没少花精力刷怪练级,实力恢复的飞快,尤其中间还帮着刘逸飞一道打过几个助《,再加上推倒撒勒托玛的时候也分了它的功劳。现如今已经恢复到了伤级有多的水平。正向着当初全盛时期的自己全力冲刺。

    响应刘逸飞的“部下召唤”后。不多时,刘逸飞身前便有一个巨大的身形逐渐显现,可不就是米沙么

    一看这家伙身上脏兮兮的,背甲部个除了大片大片颜色不清的体液外居然还有几个小小的四坑,刘逸飞大感意外!

    “怎么了米沙?你之前正在战斗么?吃亏了???”

    “谢主人关心,当时正在攻击一处鹰身女妖的巢穴,巢穴中的助《居然驯养了一头实力相当不错的牛头怪,这是我未曾料到的,因此吃了点小米沙在意识中恭敬答道。同时欠了欠上半身,算是对自己的主人行过礼了。

    “哟把你弄伤?看来那群鹰身女妖还算有点本事了哦“这么说来。我岂不是打扰你了?这下完啦,没办法把你送回去了。”刘逸飞两手一摊道。

    “厉害的角色都已经被我解决了,剩下的不过是一些小杂鱼而已,虽然我的手下也损失过半。不过解决那里应该不是问题。”

    米沙所谓的手下,就是它被削弱后的权利“恶甲虫召唤者”的效果。被米沙杀死的生物,都有鳃的几率自尸体中诞生一只恶甲虫,等级为米沙自身等级的三分之一,数量与召唤时间等同于米沙的等级,也就是最多能够召唤伤只万级的小恶甲虫,维持时间石分钟。

    这一权利在米沙未被录夺“王者”称号前可谓变态至极,现在嘛,效果也就一般了。原本那可是永久召唤的恶甲虫。一次召唤两只,且等级等同于自身等级,光想想就已经让人浑身颤了

    不过哪怕是眼下的效果,对付起来也是让人颇为头疼的,刘逸飞就见过一次那样的场面:一只大虫子领着一大群的小虫子,密密麻麻的杀过去,期间肢体摆动时不时的出一声声悉悉索索的声音,数量一多,掺杂在一起听上去就让人头皮麻,即便是以血澜的冷酷,当时见到那个场面也有点眉头紧锁,更别说一般的女玩家了,估计立马就得放声尖叫!

    “哦!对了,米沙啊,这里就是我的城堡,以后,要是没事的话,你就留在这里,周围也有足够的野怪让你练级,没事的时候,注意帮我管理一下城堡的建设进度就行了。”刘逸飞也不明白这种事该怎么说。以前从未遇到过,干脆怎么直接怎么来了。

    “请问主人是要将本城的经营权利交给属下么?”米沙却好似懂这里面的道道,一听刘逸飞的话,立刻严肃的屈身跪下,几条下肢收拢。就连一向高昂的头颅也低了下去,认真的反问了一遍道。

    “额经营权???不不几我的意思是,就是让你帮我照顾一下。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样吧。米沙,你把你知道的有关经营底盘方面的信息告诉我吧,让我有个比较清楚的认识。”

    “回禀主人,我原先并未受到过正式的强者招募,一直处于族群之中,因此我对城市的经营管理也只是略微知道一些,并不可能告诉您太详细的信息。”

    “行,没事,你知道多少就告诉我多少吧,尽管

    “是的,主人。

    一座城市,最高权限即为“所有权”拥有所有权的人有着本城内最高的执行令,可以随时随地罢免其他的一切权力者。

    “所有权,之下便是“经营权”即除了不是城市的实际拥有者外。经营者拥有几乎所有“拥有者。的权利,除了罢免拥有者外,并且。受到拥有者的节制。

    再往下就妾了,建设权、资狮制嘉权、战争权、科技开权等等等等,甚牵可以细分到络一谋种建筑的直接管辖、使用的权利。

    而在这些相应的位置上,每个权力者都将根据自导能力的不同,对这种权利有着增益或者抑制的作用。

    比如我,我的职权主要偏向于战斗。那么战争权交给我则更能挥部队的效力,而如果让我去管理城市建设展的话,虽然不会出什么乱子。但是总也不及那些专门的“顾问”

    另外,我本身属于虫族、黑暗生物、近战系统,那么让我管理相对应的生物也能更好的挥我的能力。甚至经过我的练,我还能让部队拥有新的的特技,比如说让原本不会钻地的虫族生物学会钻地特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