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打算在巴黎玩两天,然后直接叫玛希小姐跟自己去纽约玩,不过她的兼职还没有全部处理好,因为忙着陪叶冬青耽误了时间,所以只能下次再说。

    对这趟巴黎之行还算满意,其实无非就是吃吃喝喝,逛一逛香榭丽舍大道、协和广场、凯旋门什么的,顺便也到卢浮宫里转了圈,玛希全程陪着叶冬青,因此他很难挑出不满意的地方,觉得该走时候也就离开了,那是来到巴黎之后的第三天早晨。

    就像朋友一样,什么都没发生,这让叶冬青很满意。

    对他这位花花公子而言,终于不再是出于某种生理上的冲动而去亲近谁,难得产生想要进入更深层次交流的想法,思想上,而不再局限于肉体上,总归算是比较不错的进步,在他看来一段认真的感情就是应该如此,和别人一样先慢慢发展。

    好吧,感情生活确实一团糟。

    从女孩那边得知说,劳拉已经知道自己来欧洲的事,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叶冬青觉得自己于情于理都应该去伦敦一趟,要不然会显得很渣男,事实上现在他也觉得自己的做法很不厚道。

    为了避免将一切都搞砸,只对玛希小姐说自己回纽约了,其实直接去了火车站乘坐希望之星号列车,跨过海峡来到了伦敦。

    这种事没办法说实话,总不能告诉玛希说:“嘿,我去伦敦见另一位漂亮姑娘了。”

    直到遵从内心做出选择前,他以为这是最好的选择,也可能是搞砸的开始

    花了几个小时就从巴黎来到伦敦,因为不用担心飞机一头扎进大西洋,感觉比乘坐飞机舒服许多。

    刚到圣潘可拉斯车站便打了个电话给劳拉,问她最近住在哪里,得到地址之后打车赶过去,虽然伦敦和巴黎相距不远,然而无论在人文还是城市风格方面,都存在不小的差别。

    司机是位传统的老绅士,哪怕开出租车也不忘身穿正装,领带打得比叶冬青还工整,口音充满英伦风味,缓慢而又清晰。

    没有闲聊的想法,叶冬青来过伦敦不少次,大本钟、白金汉宫、议会大厦等伦敦著名景点他都去过,所以抽空打电话跟阿尔弗雷德先生商谈了点生意上的事,近几天有两家公司,分别为耐克和雀巢,希望通过faebook打广告,价格的事需要他来拿主意。

    广告已经开始投放,其他互联网企业也陆续进入盈利阶段,各有各的创收办法,faebook开始投放广告也正常,数量较少,没让用户们觉得反感。

    比起顺风顺水的淡水投资集团,他最近更加重视faebook的发展,如今注册用户数量更多,就算按照两亿五千万美金估值接受融资,估计也能吸引到愿意掏钱的个人或者机构,起步阶段还算不错,值得叶冬青去用心经营好它。

    劳拉最近住的旅馆太过于一般,院子里甚至有一位大妈在帮狗洗澡,到处都乱糟糟的,只剩位置还算不错,处于市中心。

    她的收入有限,要留一部分钱用来缴纳大学学费、日常开销,使得花在房租方面的资金不足,叶冬青瞧见劳拉气鼓鼓的,忍不住想笑。

    用视线打量起这间只有一张床,外加个小厨房的房间,嘴里说道:“我又没跟你讨要房租,是按摩浴缸不够舒服,还是普川大厦位置太糟糕,让你宁愿选择住在这里也不回我的房子?不是说了过来找朋友,难道她没有招待你?”

    能看出劳拉情绪不对劲,酒瓶还在餐桌上放着呢,站在窗边往外看,刚好能见到底下乱糟糟的大院子,楼上正在造人,天花板上有灰尘落下来。

    很想说几句气话,可劳拉蛮怕叶冬青,她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低着头回答说:“那是你的房子,我和我朋友闹翻了,最近正在找工作,等到学校开学时候就搬去宿舍里住,我的at成绩差不多可以申请剑桥或者牛津,实在不行圣安德鲁斯大学或者杜伦大学也可以。”

    叶冬青点点头,继续道:“走吧,陪我上街吃午饭,估计你这里是没东西吃了,所以在伦敦过得怎么样?”

    劳拉瞪了他一眼,觉得这位越来越有钱的可恶家伙肯定是在幸灾乐祸,过得怎么样,难道看这间房子看不出来?当然很糟糕,甚至没有独立的卫生间!

    最终还是跟着去吃午餐,土豆泥、两片面包,外加热狗和培根,小份的薯条装在盘子里,叶冬青没有说自己去了巴黎的事,和劳拉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认识那么久,足以让他看清这姑娘没有主见,逆来顺受的古怪性格,比如这回来到伦敦后,她自己的生活就糟糕透了,还没有独自生活的能力。

    所以接下来逛街时候,叶冬青打车让司机带自己去了一家伦敦最大的地产中介公司,特意让他们在靠近泰晤士河,对面能看见伦敦眼,未来距离碎片大厦所在地不算远的地方买了套公寓,不算太大,装修非常别致,一百七十多平米,花掉将近三百万英镑,大手一挥直接送给劳拉了,没给她任何拒绝的机会。

    在女人身上花钱从不吝啬,好歹陪自己住了那么久,叶冬青希望她能过得更好些,也别可怜巴巴地去挤破房子,就算劳拉不介意,他自己都觉得不舒服,既然想在英国生活,直接买一套不算什么,未来一区仍然还会是全伦敦的心脏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