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初的父亲,同时也是木红的老公,他是不太赞成儿子捧着公家的“铁饭碗”,却“不务正业”,去从事什么生意。

    罗国初根本就不晓得其父的真实“家底”。失去父亲的奥援,他想做生意,所有的本钱都只能自己想办法,从父亲那儿得不到哪怕一丁点的资助。

    罗国初尚未完成金钱方面的原始积累。

    他想“做生意”,只能采取一些有点权.力的人士,经常使用的“空手套白狼”伎俩。

    比如说,他负责3个“开发区”建设,信息比较灵通,可以在很短时间内,知道有好几位“生产队长”收购了本村村民的“回建地”。罗国初就可以从他们手里大量拿地。

    如今已经是法.治的社会,就算有权者,也不可能强.夺老百姓的土地。生产队长之所以可以用最便宜的价格拿地,其来有自。

    最初的根源,就在于罗国初负责的3个“开发区”,用地统统来自于同一个大村——“永上村”。

    这条村子“座落”在国道边上,或者更准确来说,国道恰好从这“永上村”穿过去。如此一来,这“永上村”的交通就变得十分便利。国道两旁的土地,迅速升值。

    而罗国初主持兴建的3个“开发区”,就紧挨着国道两边规划。

    “永上村”的土地,成了镇上“招商引资”的最大利.器。差不多有大半个村子被征.收了,以兴建“开发区”的名义进行征.收。

    镇.政.府出面征的地,当时的补偿方案,征“永上村”农民的一亩地,只补偿几千块的小钱。

    有些农民家里人口多,当年又赶上了分田地,一家子就有5、6亩田地。

    如此一来,这人家的5、6亩地被征收后,差不多能得到4万块左右的“征.地补偿”。

    这几万块,在那个“万元户”都值得炫耀的年代,真可以称之为一笔“巨款”。

    不过呢,农民赖地生存的土地,大面积的征.收掉,仅仅每亩地补偿几千块相当于现在的几万钱。

    即使如此,仅仅是“货币补偿”,仍然无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安全感”。

    没了土地,农民们对于未来,就仿佛看不到荣景,看不到希望。非常茫然。

    甚至产生一种子孙后代恐怕会“无家可归”的恐惧感。

    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回建地”就应运而生。

    所谓“回建地”,针对的是田地受征收的那些农民。通行作法,就是除了“货币补偿”之外,每征农民一亩地,可以得到40平方的“回建地”。“回建地”用来盖新房子,那是最经济实惠了。

    普通的农民,都会分配到田地。但全家人拥有的田地,无非就是1亩多不到2亩以家庭为一单位来计算。

    但“永上村”有一户人家,家里被征的田地有6亩左右。按照一亩征收地,补偿40平“回建地皮”的规矩,6亩地,可以换取240平方米的“回建地”。

    那个年代,“永上村”的许多村民都拿到了“回建地”,但他们见识短,不懂得珍惜这些“回建地”——他们觉得自己一亩多的田地都“卖”掉了,还留着这“狭窄”的“回建地”,有啥意义!

    因此,许多得到了“回建地”的村民,一听说村里的“生产队长”在收购村民不要的“回建地”,并且按照“平方”来收购,而非按照“亩”来收购。

    具体而言,每100平方,生产队长愿意以5000块的“高价”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