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枪

    “这把大枪叫M82,由米国巴雷特公司于1982年研发成功,重14.8公斤,口径12.7毫米,采用半自动射击模式,弹匣备弹十发,初速853秒,精确射击距离1850米,理论有效射程2500米,标配的M3瞄准镜具备3.5-10倍变焦,我已经试过枪了,很准,很远,除了后坐力稍微大了点,别的没毛病。”

    谢力一边擦拭着乌黑锃亮的枪身,一边向鲍启侠和林铭贤炫耀着自己的新玩具。

    “枪是好枪,但是阿力,你确定你要自己去做这件事?”鲍启侠满脸凝重地望向自己的妹婿道。

    实话实说,他是真不想谢力亲自去做这么危险的任务,这不但是因为谢力和他的亲戚关系,更因为,谢力本人能征善战,在连续的几场战役中,都表现出了卓越的军事才能,在他的带领下,815军区连战连捷、势力蒸蒸日上,俨然已经成为了“缅共”各支队伍中实力最为强大的一股力量,而且,还因为谭振华

    那个他还没见过面的华夏小伙子对他们这支队伍的影响实在太大了,从长远的战略目标到中期的布局谋划再到短期的战术执行,他的每一条策略,都让815军区获得了巨大的收益,鲍启侠现在无比坚信,“平缅五策”描绘的美好前景,必然能在他的手中实现,而这一切,都离不开谢力这个连接双方的纽带。

    谢力摇了摇头道:“鲍司令,林参谋长,不是我想去,而是我必须去,你看,这次的任务,我们很可能只有开一枪的机会,所以,必须要万无一失,就算是我,依然没有十足的把握,可在咱们队伍里,还有谁比我的q-ia:ng法更好,更适合去执行这项任务吗?”

    鲍启侠知道他这不是在吹牛。

    谢力,是815军区内公认的“枪王之王”,哪怕手里只有一支老旧的“56半”,他都能在400米之内弹无虚发,也只有他这样的q-ia:ng法才能配得上这杆谭振华从米国万里迢迢送来的大枪。

    “但是…”他还想再说些什么,但谢力已经摆手止住了他。

    “鲍司令,这次的任务看似危险,其实也不一定,你看,我并不会太靠近敌人,有了这杆射程超远的枪,我会将狙击的距离放在2公里左右的地方,这杆枪的子弹初速度是853秒,距离2公里,从枪口射出子弹到击中敌人需要大约2.4秒左右,而音速是340秒,也就是说,我开枪的声音需要5.9秒左右才会传到敌方耳朵里,这段时间足够我确认击杀的效果了,密林之中的2公里将大大限制声音传播的能力,我已经做过测试,敌人甚至很可能根本无法听到枪声,就算能听到也肯定十分微弱,想要立刻根据声音判断袭击的准确方位绝无可能,这样一来,他们为了确定敌踪势必不得不扩大搜索范围——这就给了我充足的撤退时间,而且2公里的丛林之路可不是那么好走的。”

    鲍启侠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已经没有理由阻止谢力的这次冒险了,无奈之下,只好说道:“那么阿力,既然你这么

    说,那就去吧,记得多带几个身手好的兄弟一起,还有,千万要注意安全!”

    谢力微微一笑,冲着鲍启侠和林铭贤郑重行了一个

    军礼,拿起了他心爱的大枪,转身走出了军营。

    他不知道的是,这一去,他将创造历史。

    莫亨最后望了一眼被清晨的薄雾笼罩着的茵莱湖,还有湖对面只透出了一点点轮廓的东枝城,心中充满了遗憾。

    自从11月初昆撒命令发起攻势以来,他带领着西路军一路宛如水银泻地般势如破竹,几乎是兵不血刃地进攻到了这里,在他的记忆中,这是他的侄子昆撒起兵以来,他自己带兵打仗,赢得最爽利的一次。

    是的,莫亨,是昆撒的六叔,这也是昆撒放心将这几千人交到他手中的原因之一。

    可惜,也仅仅只能到此为止了。

    甚至就连隔湖与缅军对峙都做不到,就得回撤了。

    因为他已经得到了准确的消息,东枝城中,正在集结着一支规模超过3个师的军队,他们的作战目标,绝不可能仅仅是防守。

    缅军的师编制可没“民地武”那么水,一个师至少也有7千以上的兵力,三个师,那作战人员妥妥将超

    过2万人!

    而且他们还完全占据着空中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