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去打个电话。”斯蒂芬·韦恩思忖了良久才说道“我得和我的几位朋友商量一下。”

    谭振华做了个“请”的手势,便起身和李亚楠一起出了这间办公室,而在出门之前,他又像刚想起了什么似的转身对斯蒂芬韦恩说了一句“斯蒂芬,我们在拉斯维加斯不会待太久的,所以,要开董事会的话,尽快哦?”

    ……

    他们的确没有等太久,才第三天,他们就再次接到了斯蒂芬的邀请。

    依然是那件办公室,只不过,这次又多了一个人。

    这人看着有三十多岁,高鼻深目,有着一头略显稀疏的棕色头发和一双蓝色的眼睛,样貌不俗且看上去风度翩翩,显然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如果不是那双眼睛里射出的目光总让人觉得有些阴森的话,倒是那种容易让人心生亲近的人。

    斯蒂芬介绍道“这位是菲利普·阿布拉莫先生,他从纽约来,将和我们一起讨论那个方案,菲利普,这位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位埃里克·谭。”

    “我听说过你,埃里克先生,在米国你现在可是个名人呢,怎么这个时间不用在斯坦福上学的吗?”菲利普·阿布拉莫微笑着伸出了手,并用短短的一句话就展现了他强大的能力——小谭谭的一点底细,他全知道。

    而谭振华刚伸到半空的手却在听清了这个名字后就是一僵。

    不过,他很快就将其掩饰了过去,在与菲利普握过手之后,以看似随意聊天的口吻问道“我旷课了——不过菲利普先生,你是从纽约来的?华尔街吗?那么应该是一位金融界的专业人士了,不知道菲利普先生毕业于哪所大学啊,做金融行业的,肯定也是名校吧?”

    “比起斯坦福可差远了,不算太有名吧,我是纽约佩斯大学毕业的,学的会计。”菲利普倒也没起什么疑心,随意地答道。

    他说的也挺实在,佩斯大学,是一所纽约的城市大学,论其在米国大学中的地位排名,大概类似于华夏排不上985、211的那些一类本科,但因为占据着纽约的地理优势,其商学院和金融专业的排名稍微靠前,不过,谭振华问这个问题也不是真的关心别人的毕业学校,而只是为了证实一件事情。

    他得到了答案。

    是他,真的是他。

    在谭振华的前世,他与自家从事金融行业的老哥谭振国的随意聊天中,曾经以聊八卦的心态听他讲起过华尔街上曾经的那些风云人物,而在这些人中,就有一个l-ing'l-e:n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以至于他后来还专门上网搜索了一番这位的资料。

    菲利普·阿布拉莫,绰号“华尔街之王”。

    首先,这人出身优良,教育背景良好,却成为了米国社团成员,但不是最顶级的那种所谓的“教父”或者“家长”级别。

    其次,这人最擅长的事也不是社团传统的打打杀杀或者走私贩毒什么的低端货色,而是相当高级的勾当——金融诈骗,而且,还因为这桩罪名于2003年被判终身监禁,不过很

    搞笑和讽刺的事,在他获罪之后的第5年,他的罪名又被上诉法庭推翻了,因为上诉法庭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为他在金融交易中采取的手段触犯了法律。

    对此,谭振国当年的评价是“主要是这位用的手法太高端了,法院聘请的那些所谓金融专家看不懂……”

    无论是米国社团给他起的那个“华尔街之王”的绰号,还是谭振国随口说的“法院的专家看不懂……”,都可以证明一件事,这位,是个相当了不起的金融操盘高手。

    而在金融这个圈子里,操盘高手和顶级罪犯,往往只有一线之隔。

    谭振华看来,这些人,甭管走的是不是正道,都肯定是聪明绝顶的人,要不然,他们也没那种在“金融”这样的高端赌局中随意收取“智商税”的能力。

    实在没想到,斯蒂芬·韦恩身后的势力居然派了这位来充当“董事”代表,这也许是因为时候还未到,菲利普·阿布拉莫尚未加冕“华尔街之王”,也可能是因为他的华尔街背景,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但,这是好事,至少在谭振华看来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