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后,理智妥协了,他又重新将袋子放回了案板上,同时还在心里自我安慰:一顿饭而已,不算什么,反正也没有第二次了,就当是逗她玩了。

    做完这顿饭后,他就跟她划清界限。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叹了口气,他又把塞进袋子里的食材一一拿了出来:鸡腿肉、土豆、香菇、青辣椒和一些调料——他准备给她做黄焖鸡。

    其实他根本不会做饭,这些食材全是照着在网上搜的菜谱买的。

    洗好菜后,他开始按照菜谱上的步骤一步步地进行操作。

    首先是切菜。

    他先切的是土豆,需要把一整颗土豆切成小方块。

    这一段时间,他总是站在这颗傻桃子身边看她做饭。无论是肉还菜,她总是能三下五除二就切好,想切成丝就切成丝,想切成片就切成片,看起来简单极了,于是就给他造成了一种切菜很容易的错觉——不就是用刀把菜切开么?似乎没什么技术含量。

    然而真当他自己动手去切的时候才发现,眼和脑子学会了并不一定代表着手学会了。

    左手摁着的土豆和右手里握着的刀,似乎都有自己的脾气,压根不听他的使唤。

    活了二十三年,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双手是

    ter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

    ter如此的笨拙。

    好不容易切好了土豆,接下来切香菇。

    按照菜谱显示,他需要把香菇切成薄薄的小片。

    香菇比土豆软的多,却没那么圆,可以安安稳稳地放在案板上,感觉很好切,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香菇太软,又带着点韧劲儿,下刀的时候需要用巧劲儿,不能用蛮力,不然根本切不动,而且切香菇片需要万分谨慎,应该把手指肚内收,指关节顶着刀背,以防切到手,很考验经验和刀工。

    程季恒完全没有任何做饭经验。上去第一刀先把香菇一分为二,第二刀就切到了自己的手——刀刃歪斜,深深地划过了他的中指指肚,血瞬间就冒了出来,染红了香菇和案板。

    不过他并未把这点小疼放在心上,只是感觉麻烦了,还要重新洗案板。

    叹了口气,他放下了手中的刀,打开水龙头冲了一下手,又回到客厅找了个创可贴把伤口抱了起来,以防血流出来再沾在菜上。

    回到厨房后,他将那半颗沾了血的香菇扔了,重新清理好刀和案板,继续切。不过这回他涨经验了,切菜的时候无师自通地收回了指肚,用指节顶着刀背,两只手同时控制着菜刀的方向和力度。

    五颗小香菇,他切了大半个小时。

    香菇切好后,切青辣椒。刚才洗青辣椒的时候他没有看到菜谱上的提醒——青辣椒去籽——一直到切菜这一步的时候才注意到。

    这是个新人菜谱,所以上面还详细附带了青辣椒如何去籽:将青辣椒头往里面摁一下,再连根拔出来就行了,辣椒籽全部附着在根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