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说捉贼捉赃,海德还从未见过从失主身上取出来的赃物呢,可那警卫脸不红心不跳地接过了那袋金币,又随手把它贴到海德的胸膛处。

    还不等海德胸膛处的温度把它捂热,他又把它取了出来,随手垫了垫,道:“唔,正正好好四十枚,足够剁这小贼一只惯用手,或者直接将他绑上绞刑架。”

    警卫说完,看向了斯潘塞伯爵,海德也挣扎着望了过去,伯爵的脸色非常的难看,他沉默了半分钟,如半世纪般长久,然后道:“那还是让他被流放吧,烙印在肩胛骨处。”

    “那恐怕不行。”警卫看了看海德的脸道:“法律规定,烙印必须在服装无法遮蔽的部位,也就是脸上和手上。”

    “那就手上!”斯潘塞伯爵连一秒不到就下定了决心,道:“快把他带走吧,离我远远的,被脏了我的眼睛!”

    “如您所愿。”警卫冲斯潘塞伯爵点了点头,揪着海德领口的衣物,拖拽着他离开了。

    海德心想,原来如此,区区四十枚金币,就可以给一个普通人安上一辈子都无法洗脱的罪名。

    一阵明光划破天际,眨眼间,雷霆呼啸而至。

    海德又想,他为之前自己的无知和浅薄而羞愧。他怎么会觉得野心家会因为自己稚嫩的誓言而动摇呢?

    斯潘塞伯爵怕是早就把他当做眼中钉肉中刺了,他不肯拿钱走人,伯爵就要斩草除根,仔细想想,竟然真的有点符合逻辑。

    啊气死他了。兰登那家伙白睡了他一顿,给了个顺风车的好处,最后竟然是这个结果,还不如让他摔死在大街上呢。

    海德无法抑制地伤心了起来,他咸鱼一样的任警卫拖拽着,来到了街角——

    雨滴噼里啪啦地落了下来,在地面上激起了一阵尘土,又把几人淋成了落汤鸡。

    “你倒是自己走两步啊!”挟持着海德的警卫道:“喜欢被人拖着吗?”

    “什么?”海德迷迷糊糊地道:“你们不怕我跑了吗?”

    “到地方了。”警卫答道。

    海德左右一看发现,他们才刚走出了街区,压根没到警署的地界里啊?

    然后他一抬头,就看到了一辆熟悉的蒸汽马车,一双长腿从洞开的车门中露了出来。

    海德不自觉地站了起来,警卫们松开了手,冲着车座恭恭敬敬地道:“小阁下,您的人已经带过来了。”

    兰登摆了摆手,抛出来一个布袋子,口袋里丁零当啷的一阵乱响,它不见得有斯潘塞伯爵交出来的那笔钱多,可警卫们接下它时,脸上的微笑却比先前那会真诚多了。

    “那我们就不耽误您的时间了。”警卫扶了扶帽檐,道:“再会。”

    “代我向你们署长问好。”兰登道:“下次与他们一家在宴会上碰面时,我会愿意与他儿子聊点年轻人爱聊的话题的。”

    这下领头警卫的眼神简直称得上“热情”了,他磕磕绊绊道:“我、我的署长,会十分感谢您的。”

    “嗯。”兰登道:“愿您有个好前途,再会。”

    这句话简直像是一句迷魂咒,警卫听完腿都打飘了,海德眼睁睁地看着他原地转了一百八十度,然后像刚驯服一对野生的双腿还不太适应它们的存在般的乱糟糟地走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