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澡出去溜达一圈,随便进了一家装潢不错的自助餐厅吃点东西,一路上主角攻面色依旧不怎么好看,微微抿着唇,一言不发。

    这小子醋劲可真够大的,我不由得感叹了一声。

    还怪讨人喜欢。

    不巧出门前没注意这异国他乡的天气变化,饭还没吃完就被突然的瓢泼大雨双双困在了店里。

    座位靠窗,能看到雨点急急的拍在玻璃上,啪嗒啪嗒,溅起一朵朵水花,很快就形成了一层厚厚的水帘,模糊了视野中外面的世界。

    我没什么感觉,淡定的继续用餐。

    对面的主角攻就不一样了,饭都不吃,就扭头看着外面,眼神放空,不知道在想什么,过了好半天,突然叫了我一声:

    “叔叔……”

    我抬头看他,就见他把手贴在玻璃上,依旧没有看我,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外面。

    “怎么了?”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我眼皮子一跳,老实说,他说的那个时间节点稍微有点尴尬。

    那会儿我还没穿过来,那天也是这样的大雨天,没带伞自行车还被人放了车胎气的主角攻放学后只能徒步冒雨回家。

    途中被当时已经对他有了好感准备追人的主角受遇见,让原主停车专门把他送回了家。

    这也是原文里这俩人第一次真正产生交集的名场面。

    我眯了眯眼睛,语气不善道:“记得啊,那天下的雨和今天这场差不多大。”

    他要是敢在我高兴的时候提林时宁给我添堵,等雨停回去了屁股非得给他打肿了。

    毕竟我刚把他弄到手的时候就跟他立了几条规矩,诸如什么我想怎么操他就怎么操他,以及我操他的时候他不能用手碰自己,要么就抓着床单,要么抱着我之类的不平等条约。

    其中自然也包括关于主角受这个比较敏感的问题。

    总而言之,就是我能用这个名字刺激他,他乖乖受着就行了,但他要是敢主动提,我就敢当场给林时宁打电话,让他听一听他男朋友是怎么被我操的一声叫的更比一声浪,马上就要被活活肏死在床上。

    嗯,看在他现在易感期脑子不太好使的份上,我也手下留点情,把屁股打肿就行了。

    但是接下来主角攻的话却让我觉得有些不对劲。

    只见他有些吃惊的回头看了我一眼,又不好意思了一样赶紧转了回去,扭扭捏捏的说了句:“原来你还记得啊。”

    我挑了挑眉:“记得什么,你被淋成落汤鸡的那副惨样吗?”

    主角攻立刻不满的转回来瞪了我一眼:“为什么不是你停下车,让我坐进副驾驶,给我披外套,还送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