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自己说,绝对不能陷进去,我三十几岁了,玩不了飞蛾扑火。你太年轻,动心来得太容易,我总怕你一时贪鲜,玩够了抽身就走。你表现得太游刃有余,好像任何时候都能全身而退。很多时候得不到的才让人骚动,我承认我卑鄙,我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吊你。

    我第一次谈恋爱,很笨,什么都不懂,我真想用你的眼睛来看看我自己,我在你眼里到底是什么样子,到底哪里好哪里漂亮哪里值得你喜欢,我不想让你看见我讨厌的模样。

    年龄的差距真的太可怕了,我有时候仔细想想,我十五岁,你才出生,我大学毕业的时候你才七岁,我结婚,你才十二岁。你才真正开始长大,我却已经开始变老。

    我今天敷了一个面膜,我第一次用,好难,蒙在脸上特别不舒服,但我听办公室的女老师说这个抗老。

    我可能要开始用面膜了,我不知道有没有用,但我真的不想老,我想一直像你说的那样漂亮,我想你永远都喜欢我。

    我太贪心了,永远和你在一起的话,我想长命百岁。

    大学一定很精彩吧?年龄相近又志趣相投的人在一起,火花一定不少,同学好相处吗?对你来说应该很容易吧?我一直在想,真的有人会不喜欢你吗?我觉得你天生就让全世界喜欢。

    怎么办?我突然有些害怕你明天回来,我太无趣,怕你不喜欢。”

    他紧捏着笔,碍了好久好久,笔尖终于落到纸上,

    “你不要不喜欢我。”

    他觉得人的双重标准是根植在灵魂恶性里的,他知道叶嵋给他下了药,就能采用极端冷暴力,不动口也不动心,全当她是个透明人。

    可他猜到季正则给他下药,却装作若无其事,只字不提,他在纵容,更在期待——这其实已经是他想和季正则继续下去的最大暗示,从他决定不拆穿开始,他就已经败了。

    很多事是他自己也无法控制的,就像他第一眼就喜欢上季正则,越压抑就越喜欢,喜欢到听见别人说起季正则的名字都要嫉妒。

    他怨恨自己阴暗,也讨厌自己不坦率。

    他枯坐在书桌前,在这种噬人的寂寞里逐渐变得虚空,他开始幻想季正则那里的热闹。他那么优秀,一定很受欢迎,多少人会喜欢他,那么多鲜活生动的灵魂,全都可以把他这个无趣的高中老师比下去。

    越想越不是滋味,他想敲烂自己的头。

    玄关有窸窸窣窣的响声,他耳朵顿时支棱起来,心口砰砰直跳,拖鞋都没来得及穿,急急忙忙跑出去。

    季正则用钥匙开了门,抬眼见到他正傻愣愣地站在玄关口,粲然一笑,一下把他扑了个满怀。

    方杳安被推得一踉跄,扶住季正则的手臂才堪堪站稳。

    “你怎么在这?等着接我?”又看他光着脚,提着腰把他抱了一下,让他踩在自己脚背上,“为什么不穿鞋?”

    “你……不是明天回来吗?”季正则这些天晒黑了不少,高隽挺拔,眉眼更显英气。

    “啧,太无聊,待不下去了,跑了,我们这么久没见......”他低下头,噙着笑去看方杳安的眼睛,神采流转,“想我没有?”

    他原本没有想从这个从来口是心非的人嘴里得到任何肯定答案,谁知方杳安却吊着他的脖子,轻轻点了一下头,抬起头来是笑的,眉眼两弯,“嗯,有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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