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喘息了半天,终于稍稍平静了下来的这位李大帅,非但没有表露出感激之意,反而对着薛将军说道:”你下手太快了!本帅眼看就要制服她了,却被你搅了好事!这样一个身材匀称的美娇娘,你只看看她的腰有多细……本帅还没来得及享用,就被你一剑穿心给弄死了,着实有些可惜。

    你懂不懂什么叫怜香惜玉呀?哪怕等本帅洞房之后明日再杀了她也不迟啊!”

    接着他从怀中摸出一方雪白的绢帕,竟然温柔的俯下身子伸手替月英姑娘擦了擦嘴角溢出的鲜血,又趴上去在她那因失血而逐渐变得苍白冰凉的双唇之上轻轻吻了一下。

    随即站起身来,自己脸上又恢复了无情而冰冷的表情。

    那位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四肢舒展,早已停止呼吸却还双目圆睁的月英姑娘自然不会有任何的挣扎和反抗。

    “李大嘴”随手将那一方染血的绢帕重新扔回躺在一摊血水中的死者的身上。

    他轻声嘀咕道:“那个该死的黄俊差点又骗了我!这叫性情温顺?不是举刀胡刺就是张口乱咬,就算她模样再俊俏,身姿再婀娜,也断不可留!叫人把这个小美人儿拖出去埋了吧。”

    两人离去之后没过多大一会儿,就进来两个呆头呆脑的小兵,他们一左一右,拖着死去的月英姑娘已渐渐僵硬的两条玉臂,将一动不动的她拖出了房门。

    在她的身后脚下,留下了绵长深刻的两道弯弯曲曲的血痕。

    对于这位月英姑娘,后世曾有人口占一绝赞之曰:

    男儿风骨女儿身。

    血溅红烛宣爱恨。

    出师未捷身先死。

    常使英雄泪沾襟!

    我与那位秦铭将军性格很合得来。

    我们二人脾气秉性相近,相处愉快,十分投缘,甚至彼此间都有一种相见恨晚之感。

    我匪性十足,大大咧咧。他生性乐观,不拘小节。我俩在最短的时间内,已经超越了上下级的关系,可以毫无顾忌的随便开玩笑了。

    当然,我与那位方大哥也是很投缘的。

    但是他曾经当众踢过我的屁股,偶尔还会以长者的口吻臭骂我几句,让我心里有些许小小的不爽。

    好在我这人从小挨打、受骂惯了,从来也不记仇。

    现在,我与秦铭将军这位大哥,拥有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和任务:迅速前插,想方设法将这些蛮夷匪寇拦腰斩断,阻止他们溜之大吉的同时,尽全力将其就地歼灭,一个不留!

    如今敌我双方之间好似掉了个儿:我们成了一群饿狼,双眼通红的追杀着对方。而他们反倒成了一群绵羊,只顾着仓皇逃命。

    其实他们比一群绵羊凶残厉害多了!你什么时候见过一群绵羊举着刀枪跑路的?

    战略上轻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这才是兵家制胜的法宝。

    我义父,南宫大将军那个小老头,我是真不清楚那脑子里是怎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