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熊皮斗篷的掌旗官露出愉快的笑容:“这可是相当于新罗马的君士坦丁堡,我记忆里那个叫提图斯·波罗的胖子前辈,天天吹嘘自己曾跟战友在罗马城一同杀死了十几个角斗士,称那是他这辈子最大的荣誉。”

    “哈哈哈,咱们的敌人可不止十几个,咱们的战友也不止十几个。”

    “大人,您总是能为我们带来胜利,我们相信这次也是一样。”

    有人又迅速接道:“而且不仅是胜利。说实在的,大人,我们现在有土地,有庄园,但还缺一个温柔可爱的老婆,不怕您嘲笑,我想买个波斯女奴做老婆,听说她们既温柔又能干,就是贵了点。”

    “帝国的巴塞丽莎出手可比您阔绰多了,合该我们鹰旗大队这次要发一笔财,回去之后,还不得羡慕死那些趾高气昂,总是自诩是您亲卫队的蠢货们。”

    洛萨心头微怔,到底是自己想太多了。

    他觉得不应让忠于自己的士兵们,为了女皇的赏金,而将性命丢在供人取乐的竞技场上。

    可在他们看来,这既是斩获荣誉,使鹰旗大队之名响彻帝国的大好时机;也是获取女皇允诺的赏赐,相当于他们好几个月薪水的机会。

    原本都是一群希伯伦老**的留任老兵们,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性命有过么金贵。

    洛萨露出笑容来:“那就让我们上场吧。掌旗官,举起鹰旗。让这些自以为是的骑士们知晓,如果没有战马,都靠两条腿作战,他们只配给我们舔靴子。”

    “没错,让那些日耳曼蛮子在鹰旗下颤抖吧!”

    “呸,你个蠢货,大人还有咱们之中的一多半人,都是你口中的日耳曼蛮子。”

    留任老兵们哄笑起来,他们迅速排成长方形的方阵,向尚未关闭的铁栅门走去。

    “是鹰旗!”

    “仿品吗?”

    “不,不知道,离得太远了。”

    观众席上,有些披着白色托加长袍的贵族,豁得站起,如果不是他们没有举着“SPQR”的旗帜,不少人恐怕还真会误以为是一支古帝国的军团,从漫长的时间长河中穿越而来了。

    哪怕是行军路上,依旧井然有序的鹰旗大队,在来到场上后,迅速变阵,组成了一队横向排列的长方形方阵。

    黑色的双头鹰披风随风飘扬,帝国式的红色盔冠,在以前至少也要是百夫长以上的军官,或是早已被废黜的禁卫军才能佩戴。

    对面,亨利皇储也带着他的士兵们入场了,那是一群全副武装,穿着各色罩袍的步行骑士,以及他们的侍从。

    他们身上的纹章五花八门,头盔上插着孔雀,天鹅等禽类的羽毛,队形松散,部分握着长戟或战斧,唯有前排的骑士仍使用盾牌和骑士剑的组合。

    洛萨,般若,让娜三人,分散在队伍各处。

    他站在队伍的第一排,手持鹰旗大队备用的方形盾牌,将它护在胸前,弓着身子缓步前进。

    这场战斗的指挥不是他们中的任一,而是队伍里唯一一个戴着红色横向盔冠的百夫长。

    他吹着尖锐的哨子,指挥方阵缓缓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