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余笙不想买东西,所以不管试什么都说不喜欢。

    她不想拿霍霆聿太多。

    而且让她自己付钱她也付不起,索性什么都不要。

    但如果什么都不戴,或许真的会落霍霆聿的面子……

    毕竟他说今天去的人都很势利。

    挑挑拣拣,她留下了一串相对便宜的珍珠项链。

    价格的确还好,不到一万块。

    不远处,一个男人时不时拿眼看余笙,不过他在霍霆聿身后,只有余笙能看到他。

    这种被审视的感觉很不自在。

    “老公,你在看什么呀?”男人身边的女人不满的盯了余笙一眼,笑着挽着他的胳膊,“你快看看我的这这串翡翠项链好看吗?”

    男人这才回过神来,低头看了她一眼,木木地点头,“好看好看。”

    “可是我怎么觉得你不喜欢呢?”女人委屈的撅着嘴巴。

    “喜欢,我老婆喜欢的我都喜欢。不过如果换成珍珠项链会更好。”男人舔舔嘴巴,刚才那个女人……尤物啊,只是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老公!”女人声音加重,跺脚撒娇,“我就是喜欢翡翠嘛,给我买!”

    “好好好,刷卡。”男人低头掏卡,女人憎恶的瞥了眼余笙的方向,但她正在往外走,只能看到她的背影,果不其然,那个小贱人脖子上戴着珍珠!

    半小时后,霍霆聿的车停在了一个大厦外面,有服务生上前,霍霆聿随手将钥匙交给对方,又伸手扶余笙出来。

    “鞋子一定要这么高吗?”余笙刚出来,站不稳,扶着霍霆聿才勉强稳住身形。

    “下次穿平底鞋也行。”霍霆聿轻笑,“只是身高差不太美丽。”

    其实余笙个子不矮,一米六五。

    但霍霆聿身量接近一米九,柜姐建议她穿十厘米的高跟鞋,她便答应了。

    跟宋嘉煜出门也是,每次都得穿高跟鞋,她早该习惯的。

    “没关系。”余笙走了几步便适应了,抬手挽着他的胳膊,“对了,我一会儿该怎么称呼你呢?”

    毕竟身份是女伴,有些称呼也得改改。

    “老公,你等等我……”身后传来女人娇软的声音。

    紧接着一个女人踩着高跟鞋从他们身边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