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驰欢很快开始跑步。

    刚开始,他跟得稳稳的,他还记得长跑刚开始要调整好呼吸,不能猛冲。

    可勉强跟着队伍跑了一圈,路驰欢察觉到事情的不对劲。

    顿森的训练场一圈为五百米,路驰欢跑了一圈就喘得不行,大腿各处的肌肉也酸软。

    第二圈开始,队伍的差距出现了。

    路驰欢这个吊车尾最明显。

    “跑快点跑快点。”教官吹哨催促着他。

    路驰欢表示,他也想快啊!

    但这个身体不听使唤!

    他还喘得跟牛似的。

    第三圈开始,路驰欢的腿重得像灌了铅,他实在抬不起腿来。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看着那漫长的跑道,路驰欢的脑海里“名言”不断闪现。

    班长就在路驰欢前面。

    没人比班长更能听清路驰欢那拉风箱一样的喘息声。

    正常训练可是要跑六圈呢,路驰欢跑一半都没跑到就半死不活了。

    “你还行吗?”

    出于人道主义,又或许是出于教官的叮嘱。

    班长回过神来一脸鄙夷的看着他,嘴里却还是问出关心的问题。

    “我行……”

    路驰欢的脸色已然一片通红。

    汗水和肌肤艳丽色泽让他肤质更有种上等血脂玉的质感,眼睛也晶亮,一张脸好看得惊人。

    班长的目光都停留在他面上片刻。

    然后路驰欢咬牙,抬起腿迈出了第三圈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