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烂的阳光照在车窗之上,我双手握着方向盘,我已经很久没有开过车了。

    前世,我没有出名时整日一个人宅在家里,天天幻想着自己的画能名扬天下。

    前世今生,我没有朋友,我只有张旭一个朋友。

    我想要逃离青港这座城市,最先想到的人便是张旭。

    张旭,我最好的朋友,我和张旭能成为朋友,靠得完全是张旭脸皮厚。

    我和张旭一个高中,高中时期我们两个人没有太多交集。

    高考我没有发挥太好,最后只能选了青大,青大在全国只能排前十。

    事实上,数学最后一道大题和语文作文我没有写,原因是我想要和沈清怡上同一个大学。

    从小到大,我一直偷偷喜欢着沈清怡。

    大学期间,沈清怡变了很多,她喜欢穿短裙露脐装,喜欢化妆,喜欢机车,喜欢酒吧唱歌跳舞。

    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扯淡的感情,我明明最讨厌沈清怡这种放荡不羁的女孩,我却偏偏喜欢她。

    如果换做其他任何一个女人,我都不会多看一眼。

    大学时期,张旭作为青大的风云人物,或许是因为我们是一个高中的同学,所以他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想着我。

    我与张旭一来二去也就成了好朋友。

    张旭说过我,内心明明非常柔软外表却披着坚硬的外壳。

    或许我正如张旭说得那样,只要有人愿意打破我的外壳闯入我的内心,我便会将他视为我一生的朋友。

    我从张旭那里借了一辆吉普车,准备去藏区溜达一圈。

    前世,我一直守着沈清怡,一直没有出过远门。

    今生,我决定不再执着于艺术,我有十年的生命,我会好好珍惜这十年的时间。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无论是藏区还是疆区,再或者青海。

    前世,没有去过的地方,我要全部看个遍。

    藏区那里还有我一个想要去见的人,她的名字叫张婷婷,一个温柔到骨子里的女孩子,我生命最后那一段时间,她的马头琴一直伴随着我。

    副驾驶上张旭突然望着我:“陆时,你这是说得什么胡话?”

    我将车慢慢地停在路边:“我没有说胡话,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希望你能常常去看一下沈爸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