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近午后。

    鄙视了一番亲爹,凯撒又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自己是否还有未结算的账单,在确认自己都已经以家族的名义结账了之后,随即揉了揉自己的肚子。

    肚子饿了。

    沙滩上吃了一嘴沙子,连着早饭都呕了个干净,末了还挨了两顿打,一路跑到这里来,肚子里还真没有存货。

    见路明非对他也没啥刻板滤镜,凯撒也很直接地询问道。

    “我找点吃的?”

    “随意。”

    路明非坐在桌沿。

    耳麦之中,诺玛一直在实时播报各个地区混血种的行动情况。

    混血种的动作是真的飞快,在确认自己冲破天谴封锁之后,全球都动了起来,才一个小时不到,就敲掉了加图索家族全部海外设施。

    现在欧洲的混血种已经开始逐步接手意大利了。

    似乎是为了哄路明非这位大爹开心,连摩擦都没有,基本上就是落到谁手里算谁的。

    看来两小时不到从美洲杀到欧洲着实给各位混血种们带来了点震撼,态度和出力都非常到位。

    “你好像不是很高兴。”

    夏弥注意到了路明非的脸色。

    “我不知道他们之前在干嘛。”

    路明非轻轻摇头。

    “有这效率干点什么不好。”

    “不管是秘党还是正统,亦或者北美,以及龙类,这帮笨蛋都在浪费资源。”

    如此高素质的人口,拉去打仗实在是屈才了。

    毕竟与普通人相比,混血种之间有着决定性的力量差距,争权夺势的前提就是得有足够优秀的血统。

    血统的强大与否同时也决定個体的个人素质。

    强者天生注定,就像是弗罗斯特,你让再天才的普通人来都没法达到他这样的水平,毕竟普通人类的硬件就决定了没人可以一天就睡三小时觉剩下的时间不是在飞机上就是在处理家族事务。

    这就导致了虽然不少混血种素质吊差,但依旧能够稳稳维持住自己的统治地位。

    比如现在,能够同时在全球三十多个地区对一个下辖数十万人的组织动手,短短一个多小时就进入了收尾阶段,高效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