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歌抬起头脸上充满了恐惧,身子止不住地颤抖。光头男一愣,放开了他。

    “喂,你怎么了?”光头男诧异道。

    如果是平常时候,这家伙绝对是毫不客气地给他一拳。

    “都死了,全都死了……”叶歌抱着脑袋蹲下,嘴里失心疯似嘀咕着:“那东西好可怕……根本不能算丧尸!”

    “喂,你再说什么?”光头男瞪大眼,大声道:“不是就你一个人进去吗!”

    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梳着大背头的男人走到叶歌身前,抽了嘴里的雪茄,说道:“什么样的怪物?”

    男人撇了一眼光头男,“先下去吧。”

    “是,豪哥!”光头男毕恭毕敬道。

    叶歌闻言身体颤抖得更厉害,哆嗦道:“锥子一样手臂,蓝灰色的皮肤,有两双血红的眼睛,嘴上还……还咧着夸张的笑容!太可怕了!太可怕了……二十几个人被它一瞬间给杀了……”

    豪哥深深抽了口雪茄,喷出一口浓浓的烟雾,“那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我偷偷地跟在他们后面上船,刚进船舱就看到那怪物在屠杀那二十几个人,只是一瞬间……”叶歌说着打了个激灵,“我扭头船舱外边逃,那怪物站在入口依旧在笑不知道为什么没追上来。”

    “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也亏你能活着回来。”豪哥眯了眯眼,缓缓说道:“要我送你去看心理医生吗?”

    叶歌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

    叶歌走出李医生的诊所,外面的天已经完全黑了。城市街道灯火通明,叶歌在这座生活了三年的城市夜晚永远比白天热闹。

    叶歌手里拿着一张四开大宣纸,上面有李医生亲笔题写送给他的五个字——「理智的好人」。

    每个字苍劲有力、飘若浮云,总之就是写得非常的好。

    叶歌觉得扔了太可惜,于是绕路去了一趟书画装裱店,顺便吃个晚饭。

    等叶歌回到老旧的出租公寓时,夜已深。

    叶歌脱下身上有些腐臭味的西装,然后一头扎进床上,紧绷了一天的神经终于在此时此刻完全松懈了下来。没一会儿,叶歌睡着了。

    难得地,叶歌做梦了。噩梦。

    梦到了有人用枪抵着他的脑袋。

    叶歌猛然睁开眼,转过头。窗外的月光洒进房间,漆黑的枪口抵在叶歌脑门上。

    噩梦成真了!

    “晚上好啊!叶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