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车之后,刘兵迅速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迷药,把樊勇弄晕。

    紧接着,就在车内,将樊勇扒光,自己变为替身。

    替身人选,是根据体型来的。

    相比孟严明,刘兵体型,与樊勇更接近,从而负责担当替身。

    等一切准备就绪,开车的孟严明,控制速度,保证与后方警察汽车,有着十米以上距离。

    接着,找机会停车。

    车辆停靠,刘兵下车,朝烤肉店而去。

    但他没有真的进入烤肉店,只是做样子。

    等两警员汽车走远,寻找停车位时,刘兵立马转向,快速离去。

    最后,在百米外某隐蔽处,再次坐上出租车,消失无踪。

    作案经过,就是如此。

    但细节方面,依旧做了考量。

    比如,董仲书只负责统计,不参与行动。

    如此一来,不光安全,还能避免警方关注。

    要知道,蹲点观察那段时间,董仲书的车,监控是可以拍到的。

    但无所谓。

    警方不可能知道这一点,除非开挂。

    又比如,出租车行动时,从不在那条路上逗留。

    都是一次过。

    如果没有遇到樊勇,那就等明天。

    总之,同一天内,绝不会在那条路上,出现两次。

    如此一来,狩猎成功之前,出租车绝不会被关注。

    概率杀人,关键在于赌概率。

    既然赌概率,就基本没有刻意安排的地方。

    没有刻意安排的地方,也就意味着,作案之后,警方没办法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