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谢谢。」沈莳雨听见自己说,不过她的声音夹杂在满嘴食物里显得不甚清楚,因为除了她讨厌的沙拉之外,梁旖甄所作的其他食物都非常好吃。

    这件事也一直是沈莳雨心中的一个谜团,不知道为什麽同样的常见食物,被梁旖甄料理过,就像在当中施以什麽魔法一样,吃起来的味道就是特别可口诱人,让平常不贪食的她,往往一动筷子便停不下来。

    就这样,沈莳雨一直忙着吃,忙吃到眼见梁旖甄盛装出门,只勉强有空说了声byebye,压根忘了问她今早本来打算问的问题。

    她忘了问,梁旖甄今天有什麽安排,怎麽穿得这麽认真。

    把整盘食物吃完的沈莳雨,倒没忘了梁旖甄出门前穿的那身宝蓝sE短版西装外套、黑白相间格纹小洋装、杏sE高跟鞋的组合,整T风格柔美却不失正式,看起来跟她前阵子总是短K配宽大T-Shirt的组合相差甚远。

    梁旖甄上个月刚离职,说是要在家里好好懒散一阵子,每天的基本打扮就是黑框眼镜、鲨鱼夹、宽T跟短K,别说打扮了,连个底妆都懒得上。

    「懒人就要有懒人的样子。」这是梁旖甄的说法。当时她推推黑框眼镜,说的义正严词。

    说起来,梁旖甄今天穿出门的那件格纹小洋装,还是沈莳雨她昨天才帮梁旖甄从乾洗店拿回来的。

    擦擦嘴唇,沈莳雨边想边走进卧房,穿着拖鞋的脚却无意踩到地上一条丝巾,一个失去重心,要不是反应极快的连忙抓住一旁的椅子,她今天别说去公司了,大概会先进医院的急诊室报到。

    「好险。」心有余悸,沈莳雨扶着椅子站直,喘气间环顾房内四周,想起她完美闺密的缺点二。

    ──打从她跟梁旖甄熟识以来,她就没看过梁旖甄能好好把东西物归原位。

    「我昨天不是才整理好的吗……」她低喃,看着一地板的凌乱衣衫跟丝袜皮带,彷佛可以想像某人起床时在卧房里边换装边扔的恣意挥洒。

    其实这一房凌乱,沈莳雨今早起来就看见了,只是她跟梁旖甄认识太久,久到已经不自觉把这种凌乱场景当成梁旖甄出场时的必备场景之一,见怪不怪,今早看到时自然不觉得有什麽好惊讶。

    「唉。」

    边叹息边手脚俐落地把屋内衣衫各自归位,别的不说,沈莳雨整理东西的速度是一等一的快,快到她还有时间在出门前,把梁旖甄煮完之後、凌乱到彷佛会让人以为遭遇窃案的厨房,也一并都收拾好了。

    如果要说梁旖甄还有什麽缺点,煮完饭後的可怕厨房肯定要被列入其中,不过对於已经习惯的人而言,倒是一点都不重要就是。

    想当然,沈莳雨自然就是那个习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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