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听一个白发人道:“这话说的是。简庄主,虽然咱们素不相识,我和令尊也只是见过一面,但我一见你就很投缘,又难得你这么康慨,斗剑又爽快,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另一个白发人道:“正是。这就叫做一见如故吧?只恨当初你父亲没早带你出来,不然咱们早就是朋友了。我听说这些天受你招待的庄园主也好,外来的客人也好,全都对你交口称赞,没有一个说你不好的。你这人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人才,忒招人喜欢!且听说你这些天斗剑,不管是奴隶还是斗士,乃至剑客局,你都没有输过,可见手下兵强马壮。主贤奴强,想是你们长发庄园要发达了。”

    这听起来有点像酒桌上常有的商业互吹,听听就罢了,不用走脑子。但此时的迟明镜却觉得,并非全是假话。

    兵强马壮不说,这一行人的实力还只是露出冰山一角,迟明镜根本看不出虚实,只觉得深不可测,只说人——

    这位大少爷,真的有点特殊的魅力。

    一般人在他身边,不自觉得就被他吸引,天然就带点好感。若再有他几句好话一说,几杯酒下肚,真觉得自己在世上多了个亲人一样。

    这种魅力是不讲道理的,这十几天宴会上来来去去这么多人,身份不同,品性不同,有城府深的,有性格傲的,有良心坏的,但好像没有人不受这种魅力的影响,无非是有深有浅罢了。

    就算最不受影响的至少也对这位少主达到了“友善”,那最受他影响的,即那些他特意从庄园中叫出来的剑客和有职司的管事们,一个个都要达到“崇敬”了。

    迟明镜想起被自己救下的幸五,当时明明只是和大少爷相处一日,自己也言明不是少爷叫自己救他的,不算有恩,但他话里话外对大少爷全是敬仰,仿佛自小就受了少主如山大恩一般。

    再看台下坐着的两个面生陪客,就是本来长发庄园留守,如今被叫下山的幸九和幸十三,再加上幸五,就是长发山庄仅剩的三个剑客,如今坐在阶下都神色诚敬恭谨。甚至幸五都不是最真挚的,那个幸十三,也就是最年轻的那个剑客,年轻到头发都没有完全白,此时目光一直在看台上的少主,简直就像在看神仙。

    迟明镜觉得不可思议,但她自己想想,发现自己居然也有一点被少主吸引,甚至自己对这支队伍产生的卷恋也和大少爷这个人脱不开干系,其次影响自己的是……幸七?